租者置其屋轉名手續

2009-04-29 5:43 pm
我和媽咪住在政府公屋, 用長者輪侯時買入(租者置其屋)田土廳上的名是媽咪, 每月供款是我本人.現媽祖已去世數年, 如 要辦轉名手續 ,可否轉給本人子女.可否自行於田土廳辦理. 怕因經濟上有問題. 如找律師的律師費約多少 ?

回答 (2)

2009-04-30 12:41 am
✔ 最佳答案
當一個人去世後 , 所有擁有的東西包括物業 , 都會成為遺產 , 而遺產承繼人必須要完成遺產承繼手續 , 才能合法領取 .
有一點要搞清楚 , 如你所說 , 去世的是你媽媽 , 除非你媽媽有遺囑留下 , 有寫明物業會給誰 , 不則只能從正常手續去辦理 , 因應 "當然承繼人" 的次序 , 去領取她留下來的遺產 , 即使供款人是你 , 亦不是必然要把物業給你的 . 假設你已經是最適當的遺產承繼人 , ( 適當的意思是指法律和家庭崗位上 ) , 再了解一下 , 因為你母親所留下的物業是 租者置其屋 , 在還沒有補地價的情況下 , 就只能轉到你名下 , 而不能隨便再轉給別人 , 所以除非你媽媽有遺囑寫明是給你子女 , 否則是不能這樣做的 .
其實 , 你應該先搞清楚 , 合法領取遺產人是誰 , 再到遺產承辦處辦理承繼手續 , 如果承繼人不是你 , 其他的問題就很難回答你了 .
2009-05-03 11:40 pm
其實你媽咪應立遺囑及平安紙,寫明交比誰!如果冇,間屋可能傳比你兄弟姊妹,冇遺囑,兄弟姊妹爭,就帷有等官判!子女繼承不需補地價,但再直接傳比你子女就唔知,由於未補地價,房署有業權,因此房署亦有手續辦,都有手續費,如果經濟上有問題. 就唔理囉!因為己買咗,房署不会收屋的!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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