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可以肯定的告訴你,這是一個陷阱!
保險公司於工傷程序當中主動要求和解,他們會提供一個比判傷所得較為優厚的金額作為條件,目的就是引誘你,希望你盡早簽署和解協議。
俗語都有話「邊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呀」,保險公司是商業機構,是以盈利為主要目標,絕不會無原無故的送錢給你;根據經驗,很可能是你的工傷個案涉及金額較大之「疏忽責任的損害賠償」,因此保險公司會在你未曾了解自身權益之前,盡快利誘你完成和解並簽署協議,因為和解協議的內容基本上會包含有「放棄追討權利」的條款,日後就算你知道尚有其他的賠償,亦無法再向保險公司作出任何索償了!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my_answer?show=HA00528400
或直接網上來信查詢,能力範圍定必盡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