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傷後,僱主透過保險公司接觸我,並同意賠償一筆金額給我

2009-04-29 2:06 pm
我在工傷後,僱主透過保險公司接觸我,並同意賠償一筆金額給我,但要我簽署和解協議

回答 (4)

2009-05-02 11:11 am
基本上可以肯定的告訴你,這是一個陷阱!
保險公司於工傷程序當中主動要求和解,他們會提供一個比判傷所得較為優厚的金額作為條件,目的就是引誘你,希望你盡早簽署和解協議。
俗語都有話「邊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呀」,保險公司是商業機構,是以盈利為主要目標,絕不會無原無故的送錢給你;根據經驗,很可能是你的工傷個案涉及金額較大之「疏忽責任的損害賠償」,因此保險公司會在你未曾了解自身權益之前,盡快利誘你完成和解並簽署協議,因為和解協議的內容基本上會包含有「放棄追討權利」的條款,日後就算你知道尚有其他的賠償,亦無法再向保險公司作出任何索償了!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my_answer?show=HA00528400
或直接網上來信查詢,能力範圍定必盡力解答!
2009-04-30 6:42 am
這個情況好特別,因為保險公司不能這樣做的。
所有工傷都要報勞工處,最長工傷期為二年,如有需要可再加一年,共三年,工傷期完結後,勞工署會安排判傷,視乎傷勢和剩餘的工作能力而作出賠償。
你最好問下勞工署先。我不想猜測你僱主和保險公司這樣做的原因,和對你應有賠償的影响。
2009-04-29 3:21 pm
其實點講都好,現實一點吧!傳你受傷過程給我研究你案件可否告對方疏忽吧!email : [email protected]
2009-04-29 2:25 pm
咁要睇下你的受傷程度先知!同埋賠償合唔合理。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35: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429000051KK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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