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請教:
假設某天有人要結集Yahoo精彩知識, 以收費的模式提供給社會大眾 (e.g. 出書或是收費線上瀏覽).
(A) 我們對Yahoo奇摩的授權, 是否已允許Yahoo這樣做?
(B) Yahoo之外的人這樣做, 應該是侵權了吧?
(C) 註明或不註明原作者 是否影響上述兩題侵權之判斷?
常見某些發問者請大家幫忙翻譯文章
(D) 翻譯的文字, 翻譯者也自動擁有著作權嗎?
(E) 若之後結集所有翻譯因商業用途或研究用途而發表, 是否侵權?
謝謝.
更新1:
修改一下(D), 使問題描述清楚一些: (D) 回答者所翻譯的文字, 回答者也自動擁有著作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