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可唔可以做郵差

2009-04-27 8:52 pm
本人小時因傷人有案底,事過十年後,現在本人想去應徵郵差可以嗎??...又或者咁講填form時係咪一定要報返有案底呢??

回答 (2)

2009-04-27 9:08 pm
✔ 最佳答案
未必可以,雖然簡易程序條例的自身條例容許犯過案後三年內沒有犯罪紀錄你可填寫無案底,但郵差工作屬政府工務員工作,他們會有紀錄,亦可能因此無法成功應徵。

2009-04-27 18:08:36 補充:
002 :案底並不會消失,是一生一世的,就算事件對事主而言是微不足道或非常嚴重的刑事罪行,政府並不會因此"忘記"或"消失"的。

要知道案底是香港政府的紀錄,除非你比香港政府長命,否則一日在香港一生也有紀錄。

2009-04-27 18:13:20 補充:
003 (用家:minghei1999):請尊重他人的文章,閣下的行為已經侵犯了002(用家:missyeung88)的版權以及違反知識+的使用規犯,請盡快處理及作出適當的行動。
參考: 個人意見
2009-04-27 9:27 pm
試下填 form 申請先 ,因為申請了有希望,不申請就無希望, 如果不是太嚴重的傷人案底,已經十年了,案底應該自動消失了吧 ,

如果那份郵差是外判形式的,就不用怕了,如果是政府公務員就要查清楚申請者有沒有刑事紀錄.

你如果有機會填 form ,如果不問案底的事就不要填上去了.

去應徵吧,祝你成功 !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26 14:22:2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427000051KK0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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