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最基本嘅尊重就係唔令到其他人覺得比自己低下,唔踩人。好似人要有禮貌,唔亂鬧人都係尊重人嘅一種。至少,人地做錯咗嘢,對你唔住,你唔好破口大罵,即使你嘅內容係好有道理,又冇人身攻擊,因為你大聲鬧,令到人到唔舒服,覺得自己好似被你教訓,踩咗落去咁。應該做嘅係用一種議事論事嘅口吻,清清楚楚咁同人理論,俾人有辯駁嘅機會。
如果再上一層,就要睇埋身份。好似老師同學生,父母同子女。一般嚟講,後輩就要尊敬長輩。好似,我地同老師講嘢都會比同同輩講嘢再有禮貌少少啦!而老師,因為係「高級」啲,所以上一段所例,有理咁鬧啲學生嘅話都ok,但係都係唔可以人身攻擊。但係其實而家呢個社會入面,呢樣嘢都好似慢慢變得越嚟越唔重要。我算係比較傳統嘅一個人,覺得老師係需要尊重嘅,但係對於一啲真係好差嘅老師,我雖然唔會冇禮貌對佢地,但係背後都會講下佢地,又或者喺月記喥同佢嗌佢上堂講過嘅嘢..........................
最終極呢,就係唔睇人地係咩身份,都對人地尊重有加。好似Mother Theresa,病人嘅社會status係低啲,但係佢依然對佢地好好,令佢地開心,消除咗佢地覺得自己好低下嘅感覺。
總之,一個人係冇權令到另一個人唔開心架!極端啲咁睇,令人唔開心嘅人就係夾硬令一個唔願意唔開心嘅人唔開心,即係強奪他人歡樂啦?咁同土匪賊仔有咩分別?唔尊重人會令人唔開心,所以佢地同土匪賊仔無分別!會為他人設想,就係最小嘅尊重。
希望我幫到你啦!^ 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