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下有關網絡言論的法律知識

2009-04-25 6:37 am
如果把別人的圖片亂改,又加以辱駡的話
在香港會不會算是犯法?那麼在大陸呢?

還有,如果真的犯法的話,香港不是有言論自由么?

回答 (1)

2009-04-29 12:07 am
✔ 最佳答案
把別人的圖片亂改,又加以辱駡的話,如果
(1) 有誹謗成分,即足以令一個正常人睇低當事人,令當事人聲譽受損;及
(2) 將圖片給第三方傳閱
在香港算犯法,當事人可入稟控告對方誹謗

例子係移花接木,然後話某人濫交等等

香港有言論自由,但一般人都唔知,所有人權都唔係絕對及不可抵觸。終審庭講過,如果一項對人權既限制,是(1)由法例規定,(2)為了達到一個合情合理既目的,(3)該限制是為了達到該目的及(4)該限制是必須的,該項對人權既限制就符合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

就言論自由而言,香港人權法案列明:

第十六條:意見和發表的自由
(一) 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
(二)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三)本條第(二)項所載權利之行使,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故得予以某種限制,但此種限制以經法律規定,且為下列各項所必要者為限:
(甲)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
(乙)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

而香港人權法案其實是出自"國際公民及政治權利公約",所提供人權保護達國際水平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12:1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424000051KK0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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