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成龍認為在有完善法律規管下的香港人,台灣人,需要額外的管治呢?!是基本法有錯漏嗎?
太自由??你們娛樂圈的人因為自由的身份可以到處出境賺錢搵銀等等~~~咁方便,唔好咩?
無疑,成龍在華人地區係有一定影響力的!咁就更加應該慎言!!此種扮大哥擦錯鞋的小人行為實在令人嘩然!明顯係度挑撥中國和香港台灣的友好關係...
請記住...我們的"太"自由是中央認同和默許的,我地香港人因此更加愛國~~~~~
更新1:
如果在中國大陸,成龍的龍種事件已經構成重婚罪!是需要判刑和判監禁的!因為有小龍種的關係,即係事實婚姻,取証極之容易,驗DNA就得! 其實,私生活不檢點的人在香港生活是好幸運的!成龍不懂得感恩,好好多謝一國兩制的包容和香港人的善忘,在大眾傳媒面前要香港台灣人被管!!管什麼??香港人有錢無錢從來都係自律的!!香港人從來都是純良品種!!還要管什麼?? PS:成龍真利害!一句說話將兩岸三地善良的人全體得罪!!我地應該"0"住嘴為佢拍掌嗎? 旅遊大使周潤發會唔會好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