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問:幾耐唔續車牌要重考?
答:如果香港駕照有效期滿超過3年,則需要重考乙部和丙部。筆試成績終身保留。
其他相關:
問:我的駕駛執照將會到期,我應該怎麼辦?
答:暫准駕駛執照
你可在你的暫准駕駛執照屆滿前的15天內或屆滿後3年內申請續領暫准駕駛執照。請將填妥的申請表格(TD590)連同你的身分證明文件、最近3個月發出的地址證明(住址及通訊地址)(例如水/電/煤氣/手提電話費單或銀行信件等)和所需費用,親自或委託別人到任何一間運輸署牌照事務處辦理,或郵寄至九龍觀塘郵政信箱69511號運輸署觀塘牌照事務處。
正式駕駛執照
你可在你的正式駕駛執照屆滿前的4個月內或屆滿後的3年內申請續領正式駕駛執照。請將填妥的申請表格(TD557)連同你的身分證明文件、最近3個月發出的地址證明(住址及通訊地址)(例如水/電/煤氣/手提電話費單或銀行信件等)和所需費用,親自或委託別人到任何一間運輸署牌照事務處辦理,或郵寄至回九龍觀塘郵政信箱69511號運輸署觀塘牌照事務處。
問:如果我在駕駛執照有效期屆滿後才申請續領,是否須要繳交附加費?
答:在暫准/正式駕駛執照屆滿後申請續領是毋須繳交附加費的;然而,暫准/正式駕駛執照有效期滿超過3年,則不能續領。
根據 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 - REGULATION
15 正式駕駛執照的續期
(1) 除第(2)、 (6)、 (7)及(9)款與第6及9條另有規定外, 在 署長接獲以他指明的 表格和方式連同—
(a) 第10(4)條所界定的 申請人的 證明身分的 文件; 及
(b) 附表2所訂明的 費用, 而提出的 申請後, 署長須將正式駕駛執照續期。
(2) 除非申請人符合以下說明, 否則不得根據第(1)款將授權任何人駕駛的 士、 公共小巴、 私家小巴、 公共巴士、 私家巴士、 中型貨車、 重型貨車、 特別用途車輛或 掛接式車輛的 駕駛執照續期—
(a) 他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持有人; 或
(b) 他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以外的 身分證持有人, 並且不受任何逗留條件所規限, 但《 入境條例》
(第115章)第2(1)條所界定的 逗留期限除 外。
(3) 如有關申請是為將正式駕駛執照(的 士、 公共小巴、 私家小巴、 公共巴士、 私家巴士、 中型貨車、 重型貨車、 特別用途車輛或 掛接式車輛的 正式駕 駛執照除外)續期而提出的 , 署長可在 以下情況下免除第(1)(a)款的 規定—
(a) 該申請以署長指明的 表格提出, 而該表格載有一個署長配予有關申請人的 獨有通行密碼; 或
(b) 該申請是透過聯線通訊系統藉使用署長指明的 樣板以電子方式提出的 , 並且—
(i) 申請人藉署長配予他的 獨有通行密碼來辨識他本人; 及
(ii) 申請人提供在 樣板中列出的 署長規定所需提供的 資料。
(4) 如有關申請是為將駕駛的 士、 公共小巴、 私家小巴、 公共巴士、 私家巴士、 中型貨車、 重型貨車、 特別用途車輛或 掛接式車輛的 正式駕駛執照續期 而提出的 , 署長可在 以下情況下免除第(1)(a)款的 規定—
(a) 該申請是以第(3)(a)或 (b)款所提述的 方式提出的 ; 及
(b) 申請人以表格或 樣板(視屬何情況而定)內指明的 方式聲明—
(i) 他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持有人; 或
(ii) 他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以外的 身分證持有人, 並且不受任何逗留條件所規限, 但《 入境條例》
(第115章)第2(1)條所界定的 逗留期限除 外。
(5) 署長如認為適當的 話, 可免除第(2)款的 規定。
(6) 正式駕駛執照可於以下期間內任何時間續期—
(a) 執照屆滿日期前4個月的 期間內, 續期由屆滿日期起生效;
(b) 執照屆滿日期後15天內, 續期由屆滿日期起生效;
(c) 執照屆滿日期後已逾15天但未逾3年的 期間內, 續期由續期日期起生效。
(7) 在 正式駕駛執照獲得續期前, 70歲或 以上的 申請人須向署長出示第10(3)條所提述的 證明書,而署長亦須信納該申請人能夠在 白天充足光線 下(有需要者在 配戴眼鏡或其他矯正視力鏡片作為協助下)讀出與他相距23米的 車輛登記號碼。
(8) 如署長由於並非他所能控制的 情況以致暫時不能將駕駛執照續期, 則他所發出有關繳付續期費用的 收據,須就本規例而言當作為代替有待續期的 駕 駛執照的 有效駕駛執照, 直至該駕駛執照獲得續期或直至收據發出後滿30天為止, 兩者以日期較早者為準。
(9) 無須就傷殘人士所持的 正式駕駛執照的 續期繳付費用。
(2008年第3號法律公告)
參考: 我已經擁有大客車、大型重型機車和中 港 澳 台駕照的澳門人+運輸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