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控2項傷人39和 自稱三合會 成員 ,控方既唯一証據
就係上庭當日會有傷者出庭作証話聽到我朋友講.
其實e件案情已經係第3次上庭,黎緊係第4次(預審)因為當中涉及
多人,但係已有數人係認人時認唔出而被撤銷控罪.
而自稱三合會 e 項罪亦係最近先加係我朋友身上,因為自稱三
合會e項罪初頭只係講話係佢地之中有人咁講過,後來放左幾個之
後就加左係我朋友身上,另外係認人過程中,雖然係認我朋友果一
part中佢被認中,但係証人亦有係另一part中認錯戲子,我想問e2個
可否or會否歸為疑點??我朋友已經就今次件事還押左3個月,一直
都唔認罪.我想問e單案有冇得打,勝算高唔高??同條罪既指引係
幾多?? 萬分感激 t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