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老師可以申請破產嗎?會唔會通知學校?會唔會影響前途?
答:任何人祇要資不抵債,和能夠承擔申請破產所需的費用,當然可以自行申請破產!教師並無例外,而在破產條例內並無詳細列出,作為破產者仍可以執教鞭否!
請參考下列破產管理署內的資料。
8.
問 :
受託人會否通知破產人的僱主?
答 :
(a)
如果破產人在私營機構工作,受託人不會接觸其僱主,除非受託人在調查和評估過程中認為有此需要。
(b)
如果破產人是公務員,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459條,破產管理署署長必須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的部門主任秘書、公務員事務局和庫務署。
9.
問 :
破產是否會影響破產人在若干行業的受僱情況?
答 :
(a)
破產人或許不能在某些行業執業,例如律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或出任有限公司的董事。當事人應該諮詢有關專業團體,求取進一步的資料。
(b)
根據《銀行業條例》,在銀行界工作的破產人須通知他/她的僱主。
(c)
至於在其他業界工作的破產人,當事人應該審查他/她的僱傭合約或其他公司文件有否就此作出任何規定。
http://www.oro.gov.hk/cht/faq/faq.htm
據我所理解破產者應該可以繼續教師的工作!但如上述資料所言,破產管理署或許不會接觸你的僱主。但作為教育專業的僱員,你應該諮詢業內的意見和檢視自己的僱佣合約中,有否作出規管!個人認為就算徵詢過意見,和合約內亦無訂明需要申報,你最好也知會校方一聲,因為這是個人誠信和負責任的表現!
而且在你申請破產的一刻開始,你名下所有的銀行戶口都已被凍結,你在學校支薪的戶口,要在破產管理署的容許下重新開設,所以最好跟校方坦白以取得通融和諒解!況且破產管理署在你的破產令頒布後,應該也會接觸校方,要求配合薪金扣押令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