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小畢業到現在快10年了~拿的是國際學生
離他畢業時間大約還有3年
我拿的是觀光簽證,只能待半年
我想問的問題是
1.我們如果註冊結婚,是否我可以以留學生妻子身分留下,就不用每半年要回台灣一次?
2.我們生的小孩是否就直接是公民?我們也會因為小孩而成為公民嗎?
3.什麼條件的人可以申請居民?如何申請?
4.在加拿大待產費用如何?要注意些什麼事項?
麻煩越詳細越好~
更新1:
現在目前已經在加拿大了 是拿觀光簽證進來的 我們打算在這註冊結婚 所以我應該要怎麼樣辦理留學生妻子身分而留在這3年~ 如果可以留在這3年 我可以工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