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遣散. 請問有薪年假可以追索多少年??
而公司是有年終獎金, 即第十三個月粮. 以往都是在農曆年前支付.
今年支付日期在 1月13日. 但是計算部份時卻以年初一 (1月26 日開始來計算至 3月31日離職為止 )
究竟應該是 1月13日至 3月31日正確. 還是現在公司計算才正確??
又遣散費是否要交稅呢??
收錄日期: 2021-04-30 15:38: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421000051KK0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