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屋加名問題請教

2009-04-21 11:42 pm
高齡母親已入住一人公屋,我想加名入去(一齊住)可以嗎?
但若加我入去會超出申請公屋的入息限額,咁會係雙倍租,定係完全唔可以加名?

如果可以加名,申報自己地址的時候可否填家母的公屋地址?

回答 (1)

2009-04-24 7:55 am
✔ 最佳答案
你的情況屬以照顧家人為理由,申請增加18歲以上子女戶籍,但必須要做資產及入息調查。但並不是依據與申請公屋的入息限額,建議嘗試申請。

申請可到所屬屋邨辦事處,填妥增加戶籍申表辦理,但你媽媽(戶主)必須提供証明文件,如你的出世紙,也要做聲明書說明只會加入你一個子女的戶籍,你也必須簽承諾書保証日後加戶要照顧她。
參考: 在房署工作

收錄日期: 2021-04-29 12:52: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421000051KK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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