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代名詞在關係子句中當受詞時

2009-04-21 5:05 pm
關係代名詞在關係子句中當受詞時只能用that嗎?
請舉例喔

回答 (3)

2009-04-21 5:50 pm
✔ 最佳答案
沒有吧!
關係代名詞在關係子句中是什麼身分,就用什麼"格",that這個字只是剛好可以代替人或事物的主格及受格而已。
舉例來說:
She is the girl whom we would like to invite.
= She is the girl that we would like to invite.
(她是我們想邀請的女生)
通常現代英語的習慣是,關係代名詞是受格的話,會直接省略;所以上面那兩句也可以直接說:
She is the girl we would like to invite.
再舉一個例子:
You just got a car which I always want to buy.
= You just got a car that I always want to buy.
= You just got a car I always want to buy.
(你得到了一輛我一直想買的車。)
值得一提的是,當關係代名詞是介系詞的受詞時,我們往往習慣把介系詞和關係代名詞放在一起,像:
That's the woman who/whom/that we just talked to.
= That's the woman to whom we just talked.
注意到差別了嗎?如果我沒有把介系詞提到關代前面的話,習慣上用who或that來代替whom都是可以的;但如果要把介系詞to搬到前面去的話,就一定得用它原來的用法:受詞的whom。
所以這樣看下來,你應該知道 that並不是萬能的!它雖然很好用,貌似什麼都可以用它代替,但是還是有些限制的!(不過也很難講;或許再過個十年或二十年,大家開始厭煩這種東西之後,也會漸漸接受什麼都拿 that代換的用法也不一定。總之現在時機還沒到啦!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4.gif
)

2009-04-21 12:53:19 補充:
Raymond0207在意見中提到:關代當受詞時 是不可以用who來替代的哦
這點其實你可以說他對也可以說他不對!
在美式英語中,以who來代替whom的用法非常普遍;反而用whom來寫是太過formal的用法。
各派的學者對這種用法看法不一。注重文法派的人會比較強調這種東西,因為這種寫法很清楚,一看就知道是什麼樣的身分;可是也有人認為語言本來就是很活的東西,它本身就會隨著人們使用的方便而逐漸改變,不應該給它太過強硬的規則。現代英文也是從古英語、近代英語慢慢演變而來的不是嗎?

2009-04-21 12:53:22 補充:
小弟本身比較認同後者的觀念,所以在回答中這樣告訴你;你可以自行決定偏好何者。這種具爭議性的問題,一般而言單選題裡面要你選的話也不太會讓who和whom兩個答案同時出現。
2009-04-24 12:14 am
"to who" is a colloquial usage. I would not recommend using it in formal writing or taking an exam.
2009-04-21 8:22 pm
他說的基本上都不錯,但有一小點是不對

例 如

注意到差別了嗎?如果我沒有把介系詞提到關代前面的話,習慣上用who或that來代替whom都是可以的;但如果要把介系詞to搬到前面去的話,就一定得用它原來的用法:受詞的whom。


關代當受詞時 是不可以用who來替代的哦


收錄日期: 2021-05-03 11:30:5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421000010KK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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