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薪、裁員、代通知金一問

2009-04-20 10:07 pm
我最近被公司裁員。最初公司出了通告要員工回覆是否同意減薪,並表明不是同意減薪就一定不會被裁。我回覆是同意減薪,但結果還是被裁了,收到一個月的底薪代通知金及幾日代有薪假期款,本來都沒甚麼疑問,但最近看新聞報告一些企業員工被裁的都是不同意減薪者。想問:

員工同意減薪,還要被僱主炒,做了年幾,補一個月的底薪代通知金及幾日代有薪假期款,合勞工法嗎?

回答 (3)

2009-04-20 11:39 pm
✔ 最佳答案

做了年幾,補一個月的底薪代通知金及幾日代有薪假期款,合勞工法嗎?
===>> 合法丫.... 補足晒丫 ....

你會唔會想問遣散費既問題呢 ?
僱員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因裁員而遭僱主解僱或被停工,便可享有遣散費。
你未夠 24個月... 冇得賠 遣散費的。


2009-04-21 11:24 pm
公司補償比你既都係符合僱傭條例
但係就要留意佢補比你果一個月底薪係減薪前既底薪定係減薪後既底薪呢?若果佢係補減薪前既人工比你當然冇問題啦,但若果你減左一大截,再用呢個數黎補比你就蝕底左喇
僱傭條例入面寫明代通知金係可以以終止合約的日期前12個月內僱員所賺取的每月平均工資。咁樣計法就會拉番高條數架喇
詳情可以參考僱傭條例﹕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8.pdf
參考: 自己
2009-04-20 10:35 pm
年資只有年幾,傭主的補償完全合法;至於裁員問題,資本主義社會冇話唔俾炒人,只要賠償合乎法例就可以了,除非是共產主義的國家就另作別論。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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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420000051KK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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