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大廈死約期內終止合約

2009-04-20 1:59 pm
本人在商業大廈中租用一單位,但因合伙人問題要結業,但死約仲有一年半,我記得租鋪時個租務部女仔講過如果有合理理由係可以喺死約期內終止合約,(要同公司傾相方同意下)我想問乜嘢係合理理由呀?公司俾人吞左,仲要賠租,真係唔知點算!
租約係我個人名簽的

回答 (2)

2009-04-29 5:02 pm
✔ 最佳答案
商業大廈死約期內終止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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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合理理由者 即系對方願意接納的原因...... 如樓上講 商業合同業主系做生意的 只要你確有証明(如可以比佢見到最好......如文件等) 而讓佢(業主)能去除其他履行合約能力的懷疑情況下 相信就算佢唔想你退租 但你又確實無能力(財力)去續履行有關條文 佢自然在商言商下 會認真考慮是否會告你(考慮實則所得或要再付出) - 但你就完全處於被動及成為俎上之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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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一事長一智
你如做生意 應該以公司名義來簽合約 不應以個人名義來簽 因為用公司來簽的話 如發生你的情況 - 拆夥 公司不能再經營的情況 - 最差都系公司被封租及清盘 不會變成個人上身 因為開公司系創富遊戲 如果失敗就從新再開始 不應將個人也押上 - 所以有限公司方式系好好的 你投資及注册多少 你的對手系知道的 當佢要同你做生意的話 就表示佢接納你的最高承担力有多少?
2009-04-20 5:53 pm
根據租約, 業主和承租人都必需履行合約的責任, 當然, 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 什麼都可以更改, 甚至取消合約都可以的。

租務部女仔講過如果有 合理理由 係可以喺死約期內終止合約, 咁就要知道佢是否可以代表佢公司, 同埋佢公司是否同意?

如果你是業主, 如果個個都唔履行租約, 咁你會點?

所以都唔好咁樂觀, 快d搵業主商量, 比d誠意, 希望業主放你一馬, 但就算業主好人, 可能都會要你賠一個月或兩個月比佢, 咁都已經好好彩了。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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