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係公司要扣我 $1000 ...咁樣算唔算犯法??
我TOTAL勤工係$2000..而呢間公司既請假方式係 ~>
病假扣 $500 再扣底薪
事前已批事假扣 $800 再扣底薪
事後事假扣 $1000 再扣底薪
而我同1個月內, 因要去旅行已請了4日事假..
其實我 $2000 勤工已經冇哂...
咁正常我之後請假都係只係扣底薪姐...
但係有1日我屋企臨時有急事請左事假..
事後我FAX比人事部...
佢FAX返張假紙比我果時話要扣我$1000..
我就即刻打去人事部問...
點知佢話 : 如果你請假就要扣 津貼獎金+底薪
津貼獎金既意思唔係淨係勤工...
而係包括埋我既工錢同佣金...
因為僱傭合約寫明而我又簽左...
咁到底我追唔追得返??呢份僱傭合約又有冇效??
更新1:
我只係想追返果 $1000 我都知道底薪係應該扣既!! 好急!!!唔該大家幫幫忙解答!!
更新2:
可唔可以真係搵人答我問題??!?!!? 我唔係要求職呀!!
更新3:
津貼獎金係包括: 勤工 , 工錢 , 佣金 , 培訓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