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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心回答︰ 你好!~ ~
南京大屠殺指1937至1945年中國抗日戰爭期間,中華民國在南京保衛戰中失利、首都南京於1937年12月13日淪陷後,日軍於南京及附近地區進行長達數月的大規模屠殺。其中日軍戰爭罪行包括搶掠、強奸、對大量平民及戰俘進行屠殺等。屠殺的規模、死傷人數等沒有世界共同認可的數字,但一般認為死亡人數超過30萬。
在中國,南京大屠殺往往是民族主義的重要關注點。而在日本,公眾對南京大屠殺的認識存在著廣泛不同的情緒及觀點,尤其是日本部份極右份子,認為南京大屠殺是被誇大、甚至是憑空捏造的反日本外交工具,也有人認為否認南京大屠殺是歷史修正主義、否認主義的表現。由於日本人對南京大屠殺的意見著廣泛的分歧,因此視乎講話者的觀點,南京大屠殺可能被稱為“南京大虐殺”、“南京虐殺”、及“南京事件”等。對南京大屠殺的認識,是中日外交及民眾關係中存在的問題之一。
而在歐美等西方國家,南京大屠殺一般英譯為Nanjing Massacre(南京屠殺)或Rape of Nanjing(南京的洗劫、南京的強奸)等字眼,但總體上民眾對其的認知往往遠不如對納粹的種族滅絕過程的認知。
親歷和目睹“南京大屠殺”的中國人和日本人尚健在的已經不可多得了,能作見証的人亦即將與時俱逝。但是,這個中國歷史上空前的慘案還懸而未決,讓我們活著的,尤其是作為這段歷史的見證人的一代,有責任把“南京大屠殺”這件在第二次中日戰爭中最突出的慘絕人寰的日軍罪行,徹底澄清,以對祖先,以儆子孫,更為“南京大屠殺”中死難的34萬同胞伸冤。
日期與地點︰在南京審判(1946年1月至1948年11月)時,親歷“南京大屠殺” ,曾任“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委員”的梅奇牧師(返美後任耶魯大學駐校牧師)、貝德士教授(金陵大學歷史教授,後任該校副校長,返美後任紐約聯合神學院教授) 及南京紅十字會副會長等出庭作證。貝德士說:“南京失陷後在兩禮拜半到三禮拜的期間恐怖達於極點,從第六禮拜到第七禮拜的期間恐怖是嚴重的。”另外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司庫和秘書金陵大學社會學教授史邁士也對南京審判法庭說:“在最初的六個禮拜中,曾每天提出兩次抗議。”於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才有“在日軍佔領後最初六個星期內,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總數20萬人以上” 的裁定。據此,學人及一般人多沿用“南京大屠殺”只為期六個星期。“南京大屠殺”不只是六個星期,雖然這六個星期的屠殺最為嚴重。
如果我們需要確切說明“南京大屠殺”的最嚴重階段,那應該是從1937年12月13日 南京淪陷至1938年2月5日,新任日本南京守備司令官天谷直次郎到任。兩天後,日本上海派遣軍總司令松井石根曾下令恢復南京秩序。儘管有松井上將和天谷少將的允諾,日軍在南京的屠殺、奸淫、掠奪、放火並沒有顯著的改善。當時納粹德國駐華大使館政務秘書喬治 . 羅森於1938年2月10日自南京發往柏林外交部的電報還說:“日本人在南京的恐怖統治已達無以複加的程度。”他於3月4日的電報更清楚地分析日本人暴行的情形:“二月份及本月近幾天南京及其周遭的情勢已有些穩定……日本人的暴行在數量上已有減少,但在性質上沒有變化。”羅森還提到直到他動筆寫信那一天(3月4日),南京還看不到一家中國商店 。史邁士教授在其1938年出版的《南京戰禍寫真》中說,南京市區在1938年3月份,有許多大門還是封著的。再有蔣介石的德國顧問團團長法爾肯豪森,當時留在南京在德國大使館工作,其遺稿中記有“一個日本兵於三月十九日在美國教會院內強奸一女孩”。上述留在南京的西洋人所報道的南京二三月的恐怖情形完全符合很多留京的中 國人所作之記述。南京失陷後未及逃出的野戰救護處處長金誦盤及其課長蔣公谷兩 位醫生於1938年2月15日搭美僑李格斯的汽車作南京陷後對市區的首次巡示 ,蔣氏於其《陷京三月記》有如下之記載:“出新街口,經太平路,夫子廟,轉中山路,沿途房舍,百不存一,……行人 除敵兵外,絕對看不到另外的人,一片荒涼淒慘的景象,令我們不忍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