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債清條例實施 有人通過嗎

2009-04-17 8:59 pm
我是卡債族(欠了一百多萬) 目前沒有工作 沒有收入

我想知道我是不是可以去申辦債清

來解決我背著快喘不過氣的債務呢

若可以 請問開始辦理到結束 中間過程要多久 (有最久必須審查

完成的時間性嗎)

還有費用多少 像我沒有收入 能夠等我有工作 再繳費嗎

請有辦債清的人幫我詳細回答

不管你有沒有核准 我都想了解程序

上次看到報紙 說去年到現在 債清通過的人數只佔全數的百分

之一 有些縣市更難通過 (我是在南投)

真的那麼難過 那這樣我是不是就永遠無法翻身了 >_<

(有南投縣辦債清的人嗎 你有通過嗎?????)

回答 (5)

2009-04-18 12:19 am
✔ 最佳答案
Hower您好,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三種債務清理程序:前置協商、更生程序、清算程序;前二種都需要有基礎的償債能力,以利訂出每月攤還之數額,後者則需要有可供拍賣之財產,以做為債務之清償。
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規定,消費者對於金融機構因消費借貸、自用住宅借款、信用卡或現金卡契約而負債務,在聲請更生或清算程序前,應與最大債權金融機構進行「前置協商」對話。
也就是說,您必須要先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提出前置協商聲請,協商不成立,或是協商成立後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導致毀諾,方得進到下一個程序,更生或是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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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依照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條,申請前置協商僅需檢附:表達協商意旨之書面、自行填寫之債權人清冊,及債務清償方案說明等三份文件,但金管會和銀行公會磋商的結果,須檢附七大文件如下,請參酌:
一、前置協商申請書。
二、身份証正反面影本。
三、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
四、聯合徵信中心核發的債權人清冊。
五、國稅局核發,近二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清單及最近一個月的財產資料清單。
六、近三個月之薪資證明文件,例薪轉存摺、薪資單。
七、勞工保險異動明細正本。
當然,如果有利於自己申請的文件都可以附上,如傷殘證明、或重大傷病證明等,可協助爭取有力的條件。
前置協商期限,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3條規定:「自債務人提出協商請求翌日起於卅日不協商,或開始協商之翌日起於九十日協商不成立,債務人得逕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而實務上,最大金融機構會在收到債務人協商申請文件後,多會寄出協商程序開始通知函,所以,開始協商的起點,應依收到該通知函的日期起算,九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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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生和清算程序,其主要要件之一,即「協商程序無法讓債權債務關係依此機制而獲得滿足」,也就是說,如果你是因為協商不成立而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程序,法院看的部份,就會著眼在「為何協商機制無法讓債務人負擔」的重點上。
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43條第1項,聲請更生或清算程序除裁判費用新台幣一千元外,需檢附:
1.更生(或清算)程序聲請書。
2.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
3.聲請人之債權人清冊。
4.聲請人之債務人清冊。
然而,條文闕漏,實造成審理之延宕;若您欲提出更生或清算程序的聲請,除上述文件外,另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說明「協商機制無法讓債務人負擔」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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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債務清理機制,大抵如上述。然而,重點來了,您目前沒有工作,若同意協商條件,必須要確定日後繳款無虞;建議您還是先找到工作,再與銀行協商,會比較妥當。要不然悔諾了,又必須再提出法院救濟程序,實在是沒有必要急於現在提出申請;您若有其他方式可繳款,則另當別論。
若您想走清算程序,而讓債協商不成立,被駁回的風險應該也很高。一旦被駁回,除了無法回歸協商程序,也讓自己的債務更雪上加霜。
再強調一次,債務清理是有方法與適用要件的,且是一個不可逆施的決定,請您一定要三思。
這樣寫,不知道你看不看得懂~笑~部落格有小弟整理的債務清理資訊,如果還有問題,請利用部落格留言。
參考: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 處理債務經驗
2009-04-18 5:17 pm
您好,
你有看到報導,目前通過的人數不多,你的狀況目前也不適合辦理,即使更生還是要有還款能力,你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你的還款來源從哪來?這樣怎麼還債?怎麼擬還款方案呢?
更生程序共分為二個階段,第一個階段要先通過才會有第二個階段的擬還款方案,且整個流程跑下來至少要一年以上,所以你要辦理的話要有心理準備,長期抗戰
我比較建議你將債務金額說明,然後整個家庭狀況都詳細的描述,這樣才能判斷你是否適合更生,或許,前置協商就可以幫助你減輕負擔了
希望上述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參考: 規劃客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務經驗
2009-04-18 9:01 am
目前不建議您更生~過件率實在太低了~~~我現在也都不接更生的CASE~~不過件很難對債務人交代
建議您與銀行協商~~才是最佳解決債務的辦法
協商要看每家銀行態度都不一樣~有些硬有些較軟~但基本上銀行都是營利單位~不會對債務人很好~債務人自己去通常比較弱勢~因為欠錢~加上法律知識比較不懂~很容易吃虧~~而且每家都要去說~不會比前協容易~~~

其實我是覺得如果真的有心要還清債務的朋友們~不要心急去貪小便宜就隨便找間代辦公司~要經過很多確認~有些代辦公司~只是幫您送資料撰寫~結果還是債務人自己去跟銀行談~這樣還需要代辦公司嗎~自己辦就好了阿
基本上費用便宜的就要小心觀察~~~因為很多人因此不了了之上當受騙~而對其他正派公司信心不足~~
因為我覺得要真的解決債務人本身的問題才是重點阿~
PS簽的是不是律師合約也很重要喔^^只有公司合約不太有保障
現在銀行公會推出的降低利率0~5%並延長還款期數的負債整合協商方案~降低您的月付金
因為說真的10~20%的利率實在太高了~
譬如100萬一年就要付10~20萬的利息~~

您說嚇不嚇人~根本光利息就吃死債務人了~~這樣的利息錢到不如當委託律師的費用
協商當然最好找專業的律師幫您辦理~條件會比自己談的好!!!
因為律師他們有專業的法律知識和經驗~可以知道如何與銀行協商最低的利率
想想把自己高額利息的錢~省下來請專業律師辦理~~一定會划得來太多了
不過協商還是要先了解個人債務收支狀況~才能了解適不適合辦理喔~因為律師評估資格不符合也不會幫您辦

不過有需要或疑問都可以EMAIL連絡我諮詢~

參考: 自己
2009-04-18 2:53 am
請先參考以下這個網址中的最佳解答,是一個協商經驗談: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8110808586
2009-04-17 11:40 pm
裁定債清通過只是裁定可以進入更生程序.債清條例也只是處裡債務的方法之一 您可以留言 免費幫您評估協辦.


收錄日期: 2021-04-26 19:21: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417000010KK0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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