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女朋友俾人非禮(俾人刻意用手撞胸部)...

2009-04-17 7:57 am
我見到呢個情況...
可以點做???
我可唔可以出手打條友???
更新1:

咁如何我踢佢幾腳係為咗捉色狼... 咪被佢再為所慾為... 咁又有無問題??? 有無咩刑責會揹身???

回答 (4)

2009-04-18 1:36 am
✔ 最佳答案
法律容許市民協助防止罪案,如果你懷疑有人非禮你女朋友,你有權將佢拘捕,並將他送警究治: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條:在某些案件中循簡易程序拘捕罪犯
(2)任何人可無需手令而逮捕任何他合理地懷疑犯了可逮捕的罪行的人。
(5)根據載於此的任何條文逮捕任何人的每一人(如作出逮捕的人本身不是警務人員),須將如此逮捕的人及他已取得管有的財產(如有的話)交付警務人員,以便在合理的範圍內盡快將該人帶到裁判官席前,以待裁判官按照法律處理,或為該目的而親自在合理的範圍內盡快將該人帶到裁判官席前。

你亦可以用合理武力拘捕疑犯或防止罪行: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條A:作出逮捕時武力的使用等
(1)任何人於防止罪案時或於進行或協助合法逮捕罪犯或疑犯或非法地不在羈留中的人時,可使用就當時環境而言屬於合理的武力。

重點係合理二字。根據案例,你使用武力保護你女友/防止罪行,武力必須是必要 (necessary)及合理 (reasonable)。

佢用手撞你女友胸部,你根本無必要打佢。係,你有權拘捕佢,但法律上既拘捕並不需要壓佢係地下或用手挎挎實佢。你叫佢停低或捉住佢,等警察黎,如果佢唔走唔反抗,乖乖地企係到,已經係拘捕。

佢用手撞你女友胸部,你踢佢幾腳,亦屬不合理武力。

基本上,因為你保衛他人、防止罪行到過左火,保衛他人及防止罪行兩條免責辯護已唔適用於你,你踢佢幾腳已最少犯左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普通襲擊。如果對方受傷,可加控更嚴重傷人罪

最保險做法係先叫佢停低,報警,叫佢同你一齊等警察黎。最高高限度武力係捉住佢,報警求助。任何多餘武力都係不合法,會有刑事責任

如果你叫佢停低,佢突然發難,當然可使用進一步武力

總之記住,對方用幾多武力,你就有權用幾多武力,但任何多餘武力都係不合法

2009-04-17 4:43 pm
你女人應該大叫非禮, 然後捉住佢, 報警, 千期唔好打佢, 你蝕低

2009-04-17 08:45:16 補充:
我老公喺
2009-04-17 8:25 am
你出手打條友是很不智的行為,無論你有理、沒理,故意傷人都是嚴重罪行,會坐牢及留案底!為出一時之氣,而付出這樣代價是不值的。
也不是叫你啞忍,你可立即上前捉住他,宣稱他曾非禮你女朋友,要求途人協助報警。那色狼自然會受法律制裁。
2009-04-17 8:10 am
我覺得大下佢先囉
如果佢係唔驚咪報警囉
我覺得唔好打佢
打佢點講都係你理虧架啦
咁我知你想係你個女朋友面前為佢出頭
跟住就好man丫麻
不過大下佢算啦
如果你覺得真係好嚴重ge話報警都係一個好辦法
參考: 我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16: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416000051KK0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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