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遺產承繼問題?

2009-04-16 9:13 pm
我的母親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過身, 遺下與父親共同擁有的物業、母親個人名義的股票、現金及內地物業.

母親只有一名結髮丈夫及一名女兒(已滿18歲).母親另有2胞兄1胞弟及2胞妹

遺產應該怎樣分配. 現在父親已經做了遺產承辦人.並將母親的所有資產轉為其名下.

1)母親胞兄弟及妹和子女是否同樣有權獨享用遺產?
2)其分配應怎樣?
3)遺產的價值應怎樣定位?

4)若父親私自用掉所有遺產.會否觸犯法律?

回答 (2)

2009-04-25 11:01 pm
✔ 最佳答案
遺產應該怎樣分配. 現在父親已經做了遺產承辦人.並將母親的所有資產轉為其名下.
答:你父親作為遺產主要承辦人是合理的,因為在世配偶是第一優先!請看下列資料。
如果死者未立遺囑便去世(即找不到任何遺囑,或遺囑已被撤銷),便須依照無遺囑繼承法律去申請遺產管理書。根據 《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香港法例第 10A 章)第 21 條 ,有權申請遺產管理書的人士之優先次序如下:

尚存的配偶,或於 1971年10月7日前締結的夫妾關係中尚存的一名或多於一名的伴侶 ;
死者的子女,包括於 1971年10月7日前締結的夫妾關係中所生的任何子女,或於死者在生時已去世的任何該等子女的後裔 ;
死者的父親或母親;
死者的兄弟姊妹,或於死者在生時已去世的任何死者的已故兄弟姊妹的後裔 。
遺產管理人最多可有 四個 。如有多人具備同等資格可申請遺產管理書,而他們就申請問題存在爭拗,他們可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讓法庭決定誰可被委任為遺產管理人。
高等法院亦有權委任不在上述級別內的人士去管理遺產。如死者的某位近親獲委任為遺產管理人,但該人未滿 21 歲,或在精神或身體上沒有能力去管理遺產,法庭便可能會行使這個權力。
http://www.hkclic.org/ch/topics/probate/preliminary_issues/q1.shtml

1)母親胞兄弟及妹和子女是否同樣有權獨享用遺產? 2)其分配應怎樣?
答:請先參考下列資料。如下列資料所言如去世者仍有子女,縱是配偶亦已離世,去世者的胞兄弟是無權承繼遺產的!詳見 C 項。
在無遺囑之遺產繼承法律下,遺產受益人之優先次序,與合資格申請授予遺產管理書的人士之優先次序相若(請參閱相關問答)。
但於現實中,經常會有兩人或更多人同時有權取得遺產。以下是部分常見的情況。
(A) 死者只遺下一名配偶
如果死者只遺下一名配偶,但沒有後裔、父母、有血緣關係 ( 同父母 ) 的兄弟姊妹、或上述兄弟姊妹的後裔,那麼在生的丈夫或妻子,便有權取得死者的 剩餘遺產 (即在扣除死者的債務、稅項、葬禮費用、法律及遺產管理費用後,所剩餘的全部產業)。
(B) 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
如果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無論死者是否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生,死者的配偶可先取得以下遺產:

死者所有的非土地實產;
剩餘遺產中的500,000元。
在上述的 5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之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
(C) 死者遺下配偶、父母及兄弟姊妹,但沒有後裔
如果死者遺有後裔,即使配偶亦已離世,死者的父母及兄弟姊妹均不可得到任何遺產。
如死者沒有遺下後裔, 即使配偶仍然在生 ,死者的父母及兄弟姊妹亦可以分得遺產。在生的配偶可先取得以下遺產:

死者所有的非土地實產;
由剩餘遺產中得到1,000,000元。
在上述的 1,0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遺產,便會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分發給死者的父母。
此外,如死者的其中一個或兩個父母都在生,死者的兄弟姊妹便不能分得遺產。他們只有在死者沒有遺下後裔及父母的情況下,才有權分得部分遺產(扣除配偶所得部分之後)。
http://www.hkclic.org/ch/topics/probate/distribution_of_estate_to_the_relevant_parties/q3.shtml

3)遺產的價值應怎樣定位?
答:除現金和股票這些有價財物外,其他如樓宇、汽車、珠寶首飾等可以通過公證行估價,或有權承繼遺產者自行協商!如仍無法得出結論或需訴諸法律途徑去解決,當然這個做法會浪費金錢時間和影響家人關係!

4)若父親私自用掉所有遺產.會否觸犯法律?
答:如果父親並無按照法例分配遺產分數給你們,兼且在未得你們同意下,私自挪用應屬你們的那部分遺產。是會觸犯作為遺產管理人的責任!有權被告上法庭的!
參考: 個人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09-04-25 11:15 pm
夫婦共同擁有(聯名)不論是物業,股票或是銀行戶口,在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逝世,另一方即時獲得承繼權。如不是共同擁有的,50%為配偶擁有;50%平均分配於子女。配偶的兄弟姊妹有證據顯示證明該物業或股票的款項曾由他們付款,否則無權過問遺囑的分配。

國內的物業比較繁複,如祗有逝世的一方為業主,在轉名給配偶時,子女便需簽署放棄該物料的承繼,約一年的時間,才能把該物業轉名,如子女不放棄,便需要約三年查核和判決。我朋友在2007年配偶逝世,在上月才能把物業轉名。手續足足用了一年半時間。

2009-04-26 11:10:40 補充:
在沒有配偶,子女或父母已逝世情況下,兄弟姊妹便可獲得承繼權。而父親在沒有遺囑下,並沒有按照法例分配遺產分數給你們,便是觸犯了法律。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53:0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416000051KK00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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