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申請破產時有資產隱瞞及有欺騙行為,有人舉報的話會否坐牢?
答:如果上述的情況屬實,則差不多全部都觸犯破產條例,如果被破產管理署發覺,並送上法庭作出檢控,我相信會被判監禁的機會非常高!
《破產條例》
(香 港 法 例 第 6 章 )
罪行內容撮要
懲 罰
129(1) 條
有欺詐行為的債務人
任何人被判定破產,在以下任何一種情況下,均屬犯罪: –
(i)
破產人沒有全面向受託人披露其所有財產及其處置詳情;
(ii)
破產人沒有向受託人交出所有在 其 保管或控制下的財產;
(iii)
在 提出破產呈請後,或在緊接提出呈請前 12 個月內 (“ 有關期間 ”) ,破產人隱瞞或欺詐地移走其財產中價值達 $ 50 或 以上 的任何部分,或隱瞞別人欠他 們 或他 們 欠別人的任何債項;
(iv)
破產人在任何有關其事務的陳述書中作任何關鍵性的遺漏或錯誤陳述;
(v)
在有關期間,破產人移走、隱藏、銷毀、切割或捏改任何影響或有關其財產或事務的簿冊或文件;
(vi)
在有關期間,破產人將其以信貸取得而尚未付款的任何財產當押、質押或就該等財產作產權處置;但如破產人是一名商人,而該當押、質押或產權處置是在其業務的通常運作中作出者則除外;
(vii)
破產人為取得其債權人或其任何債權人對涉及其事務或其破產的同意或協議而作出任何虛假陳述或其他 欺 詐行為。
除 (vi) 項外最高可 判處監禁兩年。
有關 (vi) 項循簡易程序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監禁一年或循公訴程序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監禁五年。
131 條
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獲取信貸
如 破產人單獨或聯同他人從任何人獲得 $100 或 以上的信貸,而破產人事前並無 將其 未獲解除破產的 情況 告知該提供信貸的人,即屬犯罪。
最高可判處監禁兩年。
http://www.hkclic.org/ch/topics/bankruptcy_IndividualVoluntaryArrangement_Companies_Winding_up/bankruptcy/bankruptcy_generalInformation/q9.shtml
請問可否舉報嗎? 到哪裡和怎樣舉報?
答:請參考上述資料,細心的思考一下是否仍想作出舉報!假使仍然認為舉報他的不法行為,對破產者本人和他身邊的人是最佳的選擇?
則其實方法非常簡單!祇要直接向破產管理署,或向跟進他個案的主任或受託人,詳細地披露他曾作出的不法行為,破產管理署便會展開調查並作出跟進!如查證屬實則最低限度,是破產者的破產期限會被延長至八年;嚴重的更會被送上法庭,或有機會會被判處最高五年的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