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呢間公司做左末夠三個就決定離職...
但離職時公司才說我要一個月通知期..話我唔係試用期..
唔可以7日通知就離職..要扣我三千幾蚊代通知金..
因為份合約係英文我又唔識睇..佢又一直無講我唔係試用期..
我而家真係好煩呀..無喇喇比人扣幾千蚊..
之前間間公司都有試用期但呢間無..佢又唔講....
我去勞工處搵佢地幫手..佢地又幫唔到d乜..
話因為合約寫左..佢地話可以上庭解決..
但如果輸左又可能要比堂費..好煩呀..
我要點好呀?比佢扣幾千蚊真係好唔抵!!!!!!!!
上唔上庭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