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注資資格

2009-04-13 4:05 pm
o8年2月之前己有戶口失業人士有資格注資嗎 (大事宣傳)
但07年3月至08年2月失業又會失去資格(很怪的條例)
不見宣傳這例
這是不是出口術.出爾反爾.玩弄失業人士

回答 (2)

2009-04-14 9:33 am
✔ 最佳答案
政府為失業人士開出來的兩個條件是:

1.在2008年2月29日當日持有強積金保留帳戶;及


2.在2007年3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期間曾經就業(包括受僱或自僱),並有強積金供款記錄或曾參加公積金計劃,而期間最後一份工作的最後三個月內仕何一個月的有關入息為港幣10,000元或以下(沒有入息記錄的月份不在計算之列)
本人認為政府的原意是為了幫收入人士,至於那些無收入人士,政府可能認為社會或政府會有另一些政策去幫助他們,加上如果政府要為所有月薪低於$10000的人士注資$6000,政府是需要一筆非常巨大的開支,試問錢從何來,最後咪又係問番市民攞。
參考: 以上回答內容是本人經驗(Vinci Cheung),不可能於任何網頁或書本上找到!版權所有,未經許可,請勿複製作任何用途!!!
2009-04-13 4:19 pm
07年12月至08年2月三個月人工有不超1萬元即有資格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07: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413000051KK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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