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係一間大型既公司做左幾個月...簽左約..
份約有寫一簽就代表要做到5月,
但係約就冇寫過做唔到5月要賠,,
我簽左約之後,做左2個月到就想走...
點知佢地係咁留難我,又話要賠,,又話點,,
但係我都跟足份約講,比左一個月既通知期佢..
佢宜家竟然告到去小額錢債到,追我$9000幾蚊...
話係要請人代替我同埋行政費...
其實,咁樣追討呢d費真係可以去小額錢債咩
同埋,我又可以點呀,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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