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屋要有什麼資格, 需要什麼證明?

2009-04-12 6:52 pm
請問如果本人是在內地工作, 有妻兒住在內地, 但本人是香港出生, 在香港居住, 這樣有資格申請公屋嗎?
更新1:

工作證明是否一定要在香港工作, 如在內地工作, 取內地工作證明可以嗎?

回答 (3)

2009-04-13 2:36 am
因申請公屋﹐在申請書內至少一半家庭成員必須在香港住滿七年並仍在香港居住。18歲以下子女在以下情況一律視作已符合七年居港年期規定:

1.不論在何處出生,只要父母其中一人居港滿七年;或
2.在香港出生並已確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以你的情況應該是第1種,建議先以你和兒子2個人名申請,才合資格,在申請書中側註明是已婚及太太在大陸,到拿單程証來港才加戶籍,但請你必須要以香港地址作通訊處,請注意,如你在面見房署職員時稱常在大陸住,署方可能假設你不需要房屋福利而取消你申請。
參考: 在房署工作
2009-04-12 7:20 pm
孩子如在香港出生,你和你的孩子就有資格申請公屋;你妻子要獲批來港後,住滿 7 年才有資格(即永久居民);申請人要提交收入和資產證明給房署審的(即資產審查).

2009-04-13 16:05:03 補充:
申請公屋及至分配公屋時 , 不能有物業.

2009-04-13 16:05:50 補充:
參考資料

房署
2009-04-12 7:00 pm
孩子如在香港出生,你和你的孩子就有資格申請公屋;你妻子要獲批來港後,住滿 7 年才有資格;申請人要提交收入和資產證明給房署審的

收錄日期: 2021-04-23 21:19: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412000051KK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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