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或許對每個人來說都不一樣,但我卻認為幸福是有一定的內涵。在現今的社會中,往往有人會因為一些小小的挫折而認為幸福永遠不會降臨於自己身上,也許他們的想法是對的,因為他們本來已經處於幸福的世界中,根本不需要幸福再次降臨。他們幸福,在於他們有生存的機會,在於他們有父母的疼愛,在於他們有讀書的權利。這些事情對於城市的人可能是毫不在乎的,因為這一切、一切都是與生俱來的,所以他們都不太珍惜。可是,對於很多、很多第三世界的人來說這些都只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所以我們已是非常幸福的人。既然我們有這麼幸福的生活,為何不與一些被幸福遺棄的人分享呢?
施比受更為有福,此句中的「施」並不是指施捨,而是一種自願的分享,一種無私的奉獻,一種幸福的展現。某些人或許覺得若是把幸福與別人分享,自己的幸福便會不斷減小,因而吝嗇自己的幸福,不肯與人分享。但是,這種想法是毫不正確的。「施比受更為有福」,因為能夠與別人分享自己的幸福,這總比沒有幸福與人分享的好。而且受「施」者往往都是一些生活悽慘,或是一些需要別人幫助才能維持基本生活需要的「可憐人」,這也證明了「施比受更為有福」。若再次讓大家選擇自己的身分,我相信沒有人是願意成為被施與者的。而我們所「施」的不單只是金錢、食物、衣服……等等物質上的分享,而且還有我們的愛心,對別人的關懷與愛護……等等的精神。或許,有些人生於支離破碎的家庭,亦有些人天生已被父母遺棄。他們所需要的物質對比起他們所需的愛護可算是九牛一毛。從而別人分享幸福便仿如種植一棵只能開花,卻不會結果的大樹,雖然你的付出往往沒有任何的回報,但看見別人出自真心的喜悅,那便是最好的回報。對於真心付出的人,一個微笑加上一句「謝謝」,已經勝過千言萬語的讚頌。起初, 我只是持敷衍了事的心態來應付這篇文章,但當我開始了解「施比受更為有福」這句話中的含意後,我卻為我先前那種不要得的心態後悔。這篇文章深深改變了我的想法,使我明白到我已是一名很幸福的學生,也使我為從前種種的埋怨與自私感到慚愧。我不斷地寫,不斷地想,腦海中不斷浮現出被幸福拋棄的人,想到他們的辛酸、他們的悽慘、他們的不幸。這使我歎息,歎息他們的悽慘;使我氣憤,憤於某些人的自私;使我灰心,灰心於上天的不平等。若現在給我一個願望,我希望幸福能眷顧世上每一個人。或者有人會說這是過份偉大的想法,但事實正是如此,看見別人幸自己就幸福。遠的不理,近的看看我們的母親,其實她正是施者,我們就是受者,只要她看到我們健康快樂地成長,就已經是她一生中最大的幸福。總括來說,施者的確比受者幸福,施者不但能學懂珍惜已擁有的,更能感受到多一個人的快樂,甚至多了一份窩心的暖意及感動,而這些正是受者較難感受得到的,可能是受者往往都較陶醉於得到的東西上。施比受更為有福?施比受更為有福!受別人恩惠所得到的只是物質上的快樂,但能幫助有需要的人得到的卻是心靈上的快樂。原來,施比受真的更為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