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後既今日,已經番緊工,只係個文員。
依家我開始有自己既理想,其實我想做番個普通學生,讀自己擅長又鐘意既設計,讀番個好成績番黎,同其他朋友同學一齊憤鬥,做自己想做既工,我覺得作為呢個年代既年輕人,係應該擁有咁樣既青春同回憶。
不過屋企人想我幫忙養家俾家用…佢地話我份工有$9000又番得開心好難得,想我繼續番工讀夜校…其實我屋企人好鍚我,我唔想佢地失望,但係…
青春係得呢十幾年乍喎,淨係用黎做御宅族+同d叔叔姨姨一齊番工+同d叔叔姨姨一齊番夜校?咁樣又幾年啦喎,到時就黎30歲啦…我唔係好想咁樣選…
其實我算唔算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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