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約期內辭職~係咪犯法?

2009-04-11 6:14 am
我想申請非公務員合約職位~ 佢訂明話合約期為一年
但如果當中我唔想做~ 想讀返書or 做其他工~ 迫住要走~
咁辭職係咪犯法~ 係咪要賠錢??


如果唔係政府工ge 合約呢??

回答 (3)

2009-04-12 8:33 am
辭職唔駛比理由,只要符合僱佣合約所訂立的條款就可以了。你要先睇下自己同公司份合約點寫離職通知期。
大部份的合約,離職通知期為一個月至三個月,視乎職級而定。部份合約工作因為每個 job 計,中途換人會好麻煩,甚至無可能換人,好似表演,無理由套劇20集,拍左10集個主角話唔做,呢d就無得辭職,就算真係要走,都要賠番好大筆錢,因為全部工作要重新來過。仲有一些是僱主提供了在職進修,僱員在進修完後的一段協議的時間內不能辭職,若辭職就要比番進修的錢僱主。
所以無論你是那一種僱佣合約,都可以辭職,只要跟足合約條款做就可以,至於駛唔駛賠錢,照上述所言,睇下你份約點寫。
如不介意,可以將相關的條款寫出來,讓大家幫你睇睇。
2009-04-11 6:44 am
唔使驚~一定唔會犯法!
政府合約職位無論係合約期內幾時走,一樣係比返一個月通知或代通知金佢咁啫~無特別o既~
我 d同事都成日轉,冇問題的~放心 ^_^
不過完咗一份約有10-15%約滿酬金,你中途走就冇咗o架啦~
參考: ME~我係政府合約工
2009-04-11 6:28 am
想讀返書or 做其他工唔算犯法,但迫住要走可能是犯法!!!!
參考: 自已


收錄日期: 2021-04-29 16:27: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410000051KK0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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