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碎股, 怎麼辦?

2009-04-09 1:05 am
本人遺失碎股股票正本, 應到那裡補領?收費多少?

回答 (2)

2009-04-09 1:58 am
✔ 最佳答案
http://www.invested.hk/invested/tc/html/section/products/stocks/faq/stocks.html#p13
遺失了股票證書,應如何申請補發?
股東遺失股票,應向過戶處報失及申請補發股票。如果有關的上市公司在香港註冊成立,過戶處便會根據《公司條例》第71A條處理。通常補發報失股票的程序如下:


股東向過戶處遞交補發股份申請表、宣誓書和賠償保證。


過戶處通知香港聯合交易所遺失股票的詳情,讓會員經紀知悉有關事宜。


過戶處繼而發出通告,公布有意補發報失股票。如果報失的股票現值不超過港 幣20,000元,通告只會在一份英文及一份中文報章刊登一次;但如果股票價值高於港幣20,000元,通告則會在政府憲報內連續刊載三個月。


在刊登通告後,如過戶處未有就報失的股票接獲任何其他申索通知,便會發出 新的股票。過戶處會於補發報失股票起14天內,在政府憲報發出通告,公布註銷原有股票及補發新股票的詳情。有關通告的副本亦會送交香港聯合交易所作紀錄。

至於在海外註冊成立的上市公司,過戶處會依據當地法例補發報失的股票。如果當地並無制定有關法例,過戶處可能會參照適用於本港註冊成立的公司的類似程序處理。

過戶處通常會分批集中處理補發報失股票的申請,以減低個別申請人須負擔的費用。如申請人未有支付有關款項,過戶處將會拒絕處理補發股票的申請。由於補發股票的申請手續費時又昂貴,所以股東應小心保存股票,並主動向過戶處更新個人資料,如搬遷後的新地址,以確保自己能收到上市公司的通訊及股東利益。
為何過戶處是股東與上市公司之間的重要橋樑?
上市公司一般會在香港委聘一間私人公司作股份過戶及登記處(簡稱「過戶處」),負責備存一份股東登記冊,並代表上市公司處理股東的查詢。過戶處為股東提供的服務包括:


派發股息、紅股等,並處理股東利益方面的申索個案;


寄發財務報告及股東通函予註冊股東;


補發報失股票;


傳達股東的信息給上市公司,尤其當有關公司是在海外營運。

然而,過戶處並不受證監會直接監管。投資者如欲聯絡上市公司的過戶處,可參閱香港交易及結算所的主板及創業板的網頁,當中載有過戶處的名單。

非註冊股東如欲收取上市公司向註冊股東寄發的資料,可要求自己的證券行或銀行,將個人姓名和地址交給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簡稱「中央結算」)。中央結算會將非註冊股東的資料轉交過戶處,以便把上巿公司資料直接寄給他們。



2009-04-08 18:00:02 補充:
我在2008年曾經問過戶處職, 據我所知補發遺失股票的手續費大約要500港幣。
2009-04-09 1:41 am
客戶應向過戶處報失,如果有關的上市公司在香港註冊成立,過戶處便會根據《公司條例》第71A條處理。通常補發報失股票的程序如下:
股東向過戶處遞交補發股份申請表、宣誓書和賠償保證。
過戶處通知香港聯合交易所遺失股票的詳情,讓會員經紀知悉有關事宜。
過戶處繼而發出通告,公布有意補發報失股票。如果報失的股票現值不超過港 幣20,000元,通告只會在一份英文及一份中文報章刊登一次;但如果股票價值高於港幣20,000元,通告則會在政府憲報內連續刊載三個月。

在刊登通告後,如過戶處未有就報失的股票接獲任何其他申索通知,便會發出 新的股票。過戶處會於補發報失股票起14天內,在政府憲報發出通告,公布註銷原有股票及補發新股票的詳情。有關通告的副本亦會送交香港聯合交易所作紀錄。
至於在海外註冊成立的上市公司,過戶處會依據當地法例補發報失的股票。如果當地並無制定有關法例,過戶處可能會參照適用於本港註冊成立的公司的類似程序處理。








收錄日期: 2021-04-20 20: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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