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酒店式賓館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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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酒店式賓館
根據牌照事務處(牌照處)的紀錄,上述的處所並未持有根據《旅館業條例》(第349章)(《條例》)發出的有效旅館牌照。
根據《條例》,「旅館」是指任何處所,其佔用人、東主或租客顯示在他可提供的住宿範圍內,會向到臨該處所的人士提供收費的住宿地方,而其租出期少於連續28天。現行法例並沒有「民宿」的定義。任何處所,若其經營模式符合《條例》對旅館的釋義,均必須領取旅館牌照。]
《條例》的目的是確保擬用作旅館的處所符合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及《消防條例》(第95章)所訂明的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標準,以保障入住者及樓宇其他使用者的安全。
油 麻 地 永 星 里 星 皇 商 業 大 廈 發 展 商 維 星 投 資 ○ 五 年 入 稟 高 院 呈 請 Grand Palace Ltd. 清 盤 。 維 星 指 曾 租 用 大 廈 經 營 星 皇 酒 店 的 Grand Palace Ltd. 拖 欠 租 金 500 多 萬 元 , 但 Grand Palace 反 指 涉 案 租 約 無 效 , 否 認 欠 債 。 高 院 法 官 不 認 為 案 件 有 爭 議 之 處 , 故 昨 頒 令 Grand Palace 清 盤 。
2009-07-03 17:02:06 補充:
維 星 投 資 股 份 原 由 Grand Palace 董 事 黃 琛 仰 及 另 一 人 士 許 國 華 透 過 所 控 公 司 持 有 , 維 星 於 九 十 年 代 投 資 興 建 星 皇 商 業 大 廈 。
收錄日期: 2021-04-25 12: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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