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和「情」應以何者為先?

2009-04-07 3:30 am
「法」、「理」和「情」應以何者為先?

回答 (3)

2009-04-07 5:33 am
✔ 最佳答案
「法」、「理」和「情」應以何者為先?

若以次第分 ,

我主張 : 情 , 理 , 法 ,
情 , 是人的本性 , 飄渺無常 , 慾望之生成 , 善惡之表露 ,
理 , 是人的導向 , 開道教化 , 以求謀道德 , 幸福 , 公義和價值 ,
法 , 是人的規限 , 以懲罰手段 , 強制情慾的出軌 ,

如上所說 ,
情 , 可無限制地擴張 ,
理 , 是教化情慾 , 使之歸正 ,
法 , 是強制邪惡的情慾 ,

有情 , 就需有理 ,
有理 , 就要遵守 ( 法 ) ,








若以輕重分 ,

我主張 : 情 , 理 , 法 , 三者如一 , 無有輕重 ,
因為我們需要--------- 平衡 ,
2009-04-15 7:54 am
要看是什麼情況而定,一般小事應該情,理,法,重大事件應該法理情,法律是人定的,既是人定的就脫離不了情,情是人性,而理就是道理,超出範圍就論之於法.
2009-04-14 2:25 am
「法」、「理」、「情」應以「法」為先。
萬物的規律、管理都在於「法」。
假如一個國家人人也不守法,國家就不得昌盛,社會不穩。

其次為「理」。
「法」必須輔以「理」。
假若一人犯了法,沒審過便定罪了,「法」的存在還有什麼用?假若一個國家沒有「理」,人心自然會叛變,社會不穩。
沒有「理」,一個地方便會成為蠻邦,人便會成為蠻人。

最後為「情」。
不是不著重「情」而將它排在最後,而是「情」必須節制。
假若一個地方感情泛濫,倫理便會受到摧毀,事物便會失去規律了;法官審判時只考慮犯人的「苦衷」,那麼「法」便無了,必造成人心混亂。
歷史例子,諸葛亮為中國三國時期的蜀國丞相,一次班師伐魏中,將軍事重地街亭交予馬謖防守。然而馬謖不聽丞相吩咐,最後使街亭丟失。諸葛亮知馬謖是位有才能的將軍,蜀國更是人才貧乏,但為了維持法度的嚴明,不講情地斬了馬謖。然而這不是無情,當時馬謖不但沒有為自己求情,自知罪重;諸葛亮斬馬謖後更沒對他一家老小予以照顧,祭文悼念。
所以不是要人無「情」,而是「情」影響及「法」的嚴明時是不可取的。
多「情」會造成規律的崩潰,萬物失去規律,必生禍亂。

2009-04-13 18:29:32 補充:
上文錯字
然而這不是無情,當時馬謖不但沒有為自己求情,自知罪重;諸葛亮斬馬謖後更沒對他一家老小予以照顧,祭文悼念。
刪去「沒」字

2009-04-13 18:30:26 補充:
刪去諸葛亮後面的「沒」字

2009-04-13 18:37:10 補充:
你可能會認為「理」應在「法」之先。
但是假若一個地方只講「理」,沒有「法」,一切事物的對錯便會失去保障。再者,「法」的建立是根據「理」的,不用擔心「法」會變質。
所以「法」先於「理」。

2009-04-13 18:54:45 補充:
「法」掌握著事物的規律,而萬物的規律是十分重要的。所以「法」必須加以去鞏固,因為「法」是十分脆弱的。「理」和「情」一旦大於「法」,「法」必失效了,規律便會蕩然無存。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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