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強積金問題

2009-04-03 8:13 pm
我一年前無做野,同d friend搞生意. 預計之後都唔會打工, 想問下可唔可以提早領取反d強積金?? thx

回答 (3)

2009-04-04 12:23 pm
✔ 最佳答案
做生意都算是自僱人士,一樣要供強積金,不是只打工先要供強積金。

不過,若你不是已60歲或以上,都不可以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以下是可以拎返d強積金的條件:
•到65歲的退休年齡;或
•年屆60歲並提早退休;或
•永久離開香港(一生只可用一次這原因);或
•完全喪失工作能力(須由醫生證明,而所喪失的工作能力,必須與之前所從事的最後一類工作有關);或
•死亡(請注意,強積金屬成員遺產的一部分,可由遺產代理人申索);或
•帳戶結存少於$5,000,在過去12個月沒有向計劃作出供款,並表明無意在可見的將來成為受僱或自僱人士。

此外,如果蓄意作出虛假聲明,而提早領取強積金,經積金局調查後屬實,會被判刑事罪及罰款。
2009-04-04 6:57 am
好多年前, 剛推強積金時, 係講過 : 如果嗰個人, 真係以後都唔做嘢, 或佢移民, 係可以申請取回所有供款, 但呢個權利只可用一次, 如果佢再做嘢, 或佢返香港做嘢, 之後佢就唔可以用呢個借口, 取供款出嚟用。
但之後有無改過, 我唔知, 你可以致電強積局問吓。
2009-04-03 8:17 pm
唔可以,強積金一定要退休先有得攞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33: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403000051KK0038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