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我將租一單位不經地產, 想問簽租約需知

2009-04-02 10:43 pm
本人單身女子, 已找一租盤, 但在未簽租約之前, 今早業主要我先EMAIL 我的姓名, 身份証號碼, 及FAX我的薪金証明給他.

因此, 我有點驚, 點解未簽約就要比我的私人資料出來.

1) 我想問, 不經地產, 簽約要注意甚麼?
2) 我應給他資料嗎?
3) 我怎樣知他也是業主, 即使他有門鎖?
4) 我應過數銀行, 還是寫支票給他交按金及上期?
5) 租約應要注意甚麼?
6) 有甚麼我的個人資料可以不用比他, 如我工作的地址,是否也要給他?

回答 (3)

2009-04-03 1:18 am
✔ 最佳答案

妳有權要求大家見到面先比佢睇. 因點都要見面簽約 ka la. 如果妳 e 晒比佢. 點知佢會攞黎做乜? 申請信用卡都或者得 ka wor.
見面先比.... 另外係副本上註明. 係作為租客需提供的資料的. 呢句文字, 要寫在身份証上面之類. 總之唔好隔得好開. 咁佢都可以再影印 cut 左佢 ka ma.
叫佢出示供樓証明. 佢可以攞妳証明. 你都可以問番佢. 普通如經地產. 佢地會幫你做個 land search ka ma....可以清楚顯示, 業主全名 / 幾時購入 / 價錢之類既資料.
兩樣都得. 總之如果寫票. 一定開番業主個名. 銀行過數都係. 唔好變左第 2個人名.
大路既租約. 係書局有得賣 ka la. 好多人都用. 咁上面既條款, 未必每個人都岩 ka ma. 可雙方作出改動. 但改左之後, 大家加簽於側邊. 即改左 10樣, 就要簽 10次. 唔好懶呀.
其實義務上, 都應該要比既. 但佢唔需要留底 lor. 你可要求比佢過目. 但唔會比 copy 佢. 又或如果你有卡片, 比張卡片佢.
2009-04-05 2:41 pm
您好,雅虎新建了一個很不錯的關于香港房地產方面的網站,上面有不少租房,買賣房產的信息和常見問題解決方案。

http://www.yahoo-real-estate.info/

祝你好運!
2009-04-03 9:47 pm
Pro-perty.com 香港物業網,是物業買賣及租賃資訊網站,免費登記免費放盤刊登屋苑居屋唐樓豪宅寫字樓地舖村屋工貿工業廠房地皮等。本網致力於樓盤資料流動,與及零成本刊登樓盤,歡迎地產代理、業主、管理公司等,我們也免費開放討論區交流。
http://www.pro-perty.com 香港物業網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07: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402000051KK0070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