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煩惱><” (20點)

2009-04-01 8:06 pm
你好...有些問題想請教一下...
我是一個15的女仔,下個月中就足16歲。
我和一個前男友(21歲)在08年8月尾至08年12月尾期間發生多次性行為!
他從來無用安全套...甚至內射...事後也是我自行買緊急避孕丸!
因為當時覺得戀愛大過天...雖然心裡有些不願意,但只好默默接受!
在和他一起的日子...他不務正業...令我反感...更常要我貼錢,
最終我無法忍受,於12月尾和他分手。
而我最後一次和他發生性行為是12月24日的凌晨,我清楚記得是因為那天是他媽媽生日,加上又是平安夜。
在分手後的一個月左右(即09年1月)...我發覺我懷孕了! 但當時我已和現任男朋友一起。
在1月21日我自行到深圳做人工流產...事前我曾通知前男友...他不願負責任,亦不願出錢。
雖然我知道我傷害了一個小生命,但我��! �有撫養能力...更不想身邊的人知道,只好選擇墜胎!

如今,事情已經過了2個月...但我仍然未能釋懷....
我十分不甘心, 身體..心靈任由一個男人傷害...
我明白我自己都有責任!但我當時竟沒有即時離開他和指證他!

現今,我決定要報警!我要他接受法律的制裁。

請問他定罪的機會大嗎? 事情已過了一段時間,能找到證據我曾與他發生性行為嗎?

PS" 我和現任男朋友也有發生性行為,當然是安全的,我想問會影響到他嗎?
更新1:

我是我.... 如果不是的話, 我怎會問會不會影響現任男友呢... ryhan913你說得對...我的確有報復之心! 但每一次我想起墮胎這件事...我的心真的很痛... 我很幼稚,我很想看到他被懲罰... 我明白我都有錯...但為何最後要我一人承擔?他不也是有錯嗎? 不是錢的問題!是責任的問題...為何我與他共同的錯不能共同承擔? 墮胎真的很恐怖!要抽血..清洗陰道..照超聲波...

更新2:

我只是想他陪我共同面對而已...我沒要求甚麼... 我不懂得跟人說我的感受...是不甘心...悔恨...遺憾...或是甚麼 只是...當我回想起...我真的很痛...不是皮肉上的痛...是心痛! 我覺得心理上有好大負擔!我真的不能釋懷... 我不懂如何放下對他的"恨", 我的好朋友開解我...過去了便過去了.. 當做一個教訓..每個人也是從過去中長大,以後不要重覆犯錯就好了.. 我不是不明白這個道理, 只是真的很介懷... 這件事一直放在心底,只和我最好的朋友傾訴... 我都不敢對其他人講...因為我有自知之明...不想聽到別人對我踐踏! 我的心...真的很痛....

回答 (5)

2009-04-07 12:24 am
✔ 最佳答案
小妹妹,在法律上你的前男友是犯了法,但請你在報警之前先撫心想想:
1. 你是出於自願一次又一次跟他作性行為
2. 是你無法忍受他不務正業,先提出分手
3. 你己放棄他感受去另結新男友
4. 雖然法律上你是受保護者,但你也知道本身也有錯,也就是明知他的行為是犯法卻默默接受 (也許是不理後果貪一時享受),如今他不顧而去而你要報警,你是基於法律公義還是基於你的報復心?是的,最終他可能會受法律制裁而化去你的不甘心,但你能否認你也有錯嗎?誰來懲罰你?
5. 我跟你說,你現在也和新男友發生性行為,如果將來發覺他不合你意而分手,事後更發覺不慎又有了小孩,如果當時你還未夠 16 歲,如果是這樣,你也會不甘心受這新男友玩弄去告他嗎?現在你足 16 歲了,又可以怎樣?
當然你有權或者也應該去告他們,因他們觸犯了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的法例,讓他們受到法律制裁,但我祇想告訴你,法律不是給你作洩憤用途的,而這條保護女性的法例也絕對不是你的道德盾牌令箭!
你對性的道德標準是如此,影響的不祇是你的新男友對你的猜疑,對你本身的心理及生理都有傷害。
最後我想問你有沒有自知之明去罵那些網上淫照事件中人?

2009-04-06 17:14:54 補充:
再細心看看你的內容,在 1 月 21 日去深圳墮胎,事前己通知男友,他不願意負責,亦不願意出錢,雖然知道害了一個小生命,但你沒能力撫養,也不想人知道醜事;
你的內容充滿矛盾,其實你是為了金錢上的爭執還是怪他不負責任讓你去墮胎?你要新男友還是要小孩、舊男友?你要錢還是要臉?如果他負責,你要拋棄新男友嗎?如果他願意付錢,你就放過他嗎?你不甘於被人玩弄還是不甘於他不付墮胎的金錢?
如果站在香港法律上,你的控告絕對成立;如果站你兩人之間的道德上,祇屬兩廂情願;如果站在金錢上,則顯得你沒有骨氣;如果站在你新男友上,你沒有考慮他的處境;如果站在你個人上,你太任性且太自我。自己想想吧

2009-04-06 17:41:11 補充:
試將事情從另一個角度看,如果你和前男友一切是那麼美好,但他始終是觸犯了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的罪行,你是否會去報警讓他先受法律制裁,然後和他過著往後美好的日子?
我這樣問你,主要是讓你明白究竟你是為了法律上的公義去告他,還是心存憤恨去告他?
當然我絕對不是在為你前男人辯護,如果你要去報警,沒有人會說你錯,因為雖則兩廂情願,但你前男友已是成年人,侵犯未成年少女之風絕不可長。
如果祇為法律公義,一切也不必考慮,我建議你馬上去報警。
如果祇為仇限,你必需從各面衡量輕重,再考慮自己過去的行為,然後才決定是否去報警。

2009-04-06 21:19:44 補充:
根據你的文法,再配合你所述處事方式,我認為你不是那個 15 歲的女孩,你可能就正是那個前男友,旨在試探你的安危;也許是她家人或同學,旨在給她意見;總之那個無知的女孩絕不是你,對嗎?

2009-04-06 22:06:53 補充:
憑文字中內射兩字,我幾乎能肯定你就是她的前男友,如果屬實,你正是一個儲心積累去侵犯那些未成年無知少女,事後又恐怕被告上法庭的無恥之徒,如果我沒有估錯,你年紀也並非 21歲,你想試探你的罪行成立嗎?如果屬實,不要讓我知道你是誰,否則第一個去報警的是我!

2009-04-07 10:13:33 補充:
To: lo19682000 你好!你我平心而論,你認為我的幾乎肯定樓主就是那個前男友的猜疑是否有可能?我所說幾乎肯定是覺得可能性很高,我認為他在此是企圖向網友試探那個女孩在這處境中會不會去報案,報案的可能性有幾高,另一方面是想知道能否找到足夠証據去告他,如果真的告他,罪行是否成立。是的,如果我有絕對足夠証據,我會告發他的獸行,可惜也不是絕對肯定。如果這個推論屬假,也並不妨礙發問者原先要問的問題,發問者的真正身份究竟是誰,他 (她) 心知肚明,如屬該女孩,她還是可以參考各網友意見,如屬後者,則好自為之,上很山多終遇虎。
2009-04-05 9:50 am
小妹妹,現在你回想起當時的情況,會覺得後悔嗎?若果會的話,為什麼你現在仍重覆你以往覺得後悔的事情?你只得15歲,你明知與你性交的人是犯法的,為何你還要這樣做?你敢擔保你現在的男朋友不會像之前的一樣嗎?恕小弟直言,你現在的男朋友知你懷孕,而你說他不會負這個責任,也不會在財政方面作支持。你想清楚,他會是個好男人嗎?

回正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24條,任何男子與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在此必須強調這不是絕對的罪行,而控方必須證明被控人並非真正相信受害人的年齡在16歲或以上。

雖然那些規定在性罪行方面,禁止只基於一名證人的無佐證證據而將被控人定罪的條文已被廢除,但是調查人員亦應設法找尋佐證以增強案件的證據。以下證據均可成為佐證:

(a)被告承認或供認的事實;

(b)在某些情形下被告所造具關鍵性的謊話;

(c)受害人或被告所提供的醫學證據;

(d)實際證據:例如現場的線索、衣服上黏有別人的衣物纖維;

(e)構成有關事實的行為或口供;

(f)目擊證人的口供。

還有一點,性罪行一個很關鍵證據,便是受害人是否盡早就那罪行作出投訴。現在三個月了,你向警方投訴,除非有上述(a)至(f)的證據,否則很難令那男人入罪。

錯已鑄成了,恨只會令妳更加難受。讓我說得明白一點,你與他發生性行為是出於自願的,這是你選擇的,那即是你要負一半的責任。小妹妹,明白你的難過與痛苦,你大可嘗試去向警方作出投訴。但請記著,入罪與否,過去的已經過去,不要背負著恨去面對你未來的人生。

心靈還是痛苦的話,將一切也交給神,神會替你擔起你的痛,願主祝福你。

2009-04-07 03:24:46 補充:
to ryhan913

照你的推論,真的事不宜遲,你幾乎肯定發問者是受害人的前度男友,那你應拿出這個發問者的ip address向警方舉報,警方有能力從ip address找到發問者的!認真的,不是說笑!讓他受到應有的教訓!
參考: 自己
2009-04-01 10:23 pm
他定罪的機會多大, 只有司法知 !
但當時 15 歲的妳是心甘情願的, 還自行購事後丸、 打胎 及倒貼; 且事隔 2 個月, 證據早已蕩然無存 …
那時候的妳不想身邊的人知道此糗事, 才跑去墮胎 …
今天妳卻要他接受法律制裁, 不是有違原意嗎 ?
萬一事情鬧開了, 請問妳的現任男友可受得了 ?

圖片參考:http://dye.mychat.to/gif_img/heart/dye_ob_he_053.gif
除非他不介意家人、 親朋戚友、 同學 / 同事的取笑;

圖片參考:http://dye.mychat.to/gif_img/heart/dye_ob_he_053.gif
除非他體諒妳所謂的不甘心;

圖片參考:http://dye.mychat.to/gif_img/heart/dye_ob_he_053.gif
除非他通情達理, 無視旁人的指指點點、 密集的慰問;

圖片參考:http://dye.mychat.to/gif_img/heart/dye_ob_he_053.gif
除非他覺得身邊的妳, 對往昔的一切依舊耿耿於懷是理所當然;

圖片參考:http://dye.mychat.to/gif_img/heart/dye_ob_he_053.gif
除非他不計較妳與前男友的種種親暱, 包括床第之間;

圖片參考:http://dye.mychat.to/gif_img/heart/dye_ob_he_053.gif
除非沒人向他說, 妳只視他為替身, 因為妳仍未釋懷
不管妳突然興起此念頭的最終目的是什麼 ( 如 : 報復他的自私、 討回已付出的金錢、 還自己的身心一個公道 … )
假如他受不了, 妳這段情便泡湯了 …
不是每次分手一個月, 便找到新愛的。 為何不珍惜現在, 老往過去找碴兒 ?

圖片參考:http://a5556.myweb.hinet.net/msn/e_word/ew%20(226).gif
我沒維護妳前男友之心

圖片參考:http://dye.mychat.to/gif_img/heart/dye_ob_he_043.gif
不過感受是妳的, 作為途人, 愚見僅供參考



2009-04-01 9:47 pm
就算你們兩方(以前男友和你)是願意﹐但由於那時你是沒成年﹐所以也可以告他的。 但說真的﹐但只怕那會影響到你現在男朋友﹐因你們也有發生﹐而你又沒夠16歲。 不過﹐如你父母和其他人也不知你和現時男友的事﹐那就應該沒問題。 只是你自己想清楚﹐你是否也需要負責任呢? 不過點都好﹐如你要告他的話﹐是可以的。 但有否想過出庭時﹐會令你家人﹐朋友﹐親戚等發現這事﹐那時候壓力會很大﹐你又是否可以承受到? 希望你想清楚!!! 如現在你和男朋友開心﹐那便好好的活下去吧。 過去已過去麻! 只要現在開始要小心一些﹐那便沒事吧。 其實傷害小生命之外﹐你還傷害你自己﹐和很多愛你的朋友等。 不要再錯了﹐ 你也知道一個人不可以墜胎太多次﹐一般來說多過三次﹐以後便不能再生BB了﹐所以請好好保重! 最後﹐祝你 健康愉快!
參考: self
2009-04-01 8:39 pm
大家都係女仔,我好明白你的感受... ...

但係,我認為你唔應該報警~

如果你決定咁做,
我可以肯定話你知,
他定罪的機會好微~!!

(因為,發生性行為的那個時候,你地相方係自願的...係嘛?)

PS的問題,就算你話安全,都一樣會有影響的...
(他會犯"衰11"啊~[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無數如何,愛他(現任男友)的同時,
請你亦好好咁愛惜你自已~

收錄日期: 2021-04-19 14:05: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401000051KK0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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