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不妥

2009-04-01 6:12 pm
這次「文錦度」的大車示威本人覺得不妥,爭取自我的權益是對的,但有沒考慮到這樣的行動會造成他人的利益損失。既然有組織為何不通過組織去和相關的部門商討協調,不用這麼做,好處在那裡?說的嚴重是一種損人利己的行為。示威遊行是很嚴肅的舉動,現在在香港似乎成了家常便飯,不是好事!請大家說說自己的意見吧。

回答 (3)

2009-04-02 8:04 pm
✔ 最佳答案
碼頭加費、工頭欠薪、的士加價、私家路不通及私菜風雲...等等都採用堵塞交通示威來喚起港府及市民關注, 此實有損公眾利益及妨礙市民之舉, 但為何抗議者明知採用此等方式乃犯眾憎的下下之策而仍屢試不爽呢? 考其原因, 若採取和平靜坐或遊行示威來表達不滿, 效果有那麼顯著及快速嗎?
君不見每次有堵塞交通示威, 有關部門或官員都會立即跑到現場平息事件, 安撫有關抗議人士嗎? 雖無即時解決問題, 但均有初步承諾予示威人士, 這不是比遊行示威及遞交抗議信等來得實際一點吧! 是否這又表明了一點 : 港府處事、辦事, 是否非要殺到埋身才肯積極一點去做呢?
有句話叫「官迫民反」, 港官做事能不那麼僵化, 事事能以民為先, 官民衝突是否可以減少呢? 做事畏首畏尾而不夠果斷, 船頭驚鬼、船尾怕賊, 只懂沽名釣譽, 為保國際金融中心之美名便不敢放膽而為; 若論地利、論後台, 香港有那點不及新加坡? 為何會落後於人家呢? 這是否與管治之人及管治之法有關?
2009-04-08 6:33 pm
002 have many details!!!
2009-04-01 7:17 pm
市民為自巳的權益,「文錦度」「錦秀花園」公有公有理,婆有婆有理,有理冇理都攪到其餘普羅大眾市民受影響;啲議員為曾取選票又大做文章,現今政府問責制,亦比啲議員追殺得小做小錯,冇人出「啊打」就唔做。整個社會都像不受控,如果取消公務員制度,行公安法所有問題都容易解決,有理冇理捉晒回去先!
參考: 個人想法

收錄日期: 2021-04-23 23:02:2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401000051KK0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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