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傷找左個律師幫我打工傷(已申請左法律援助署),

2009-04-01 5:57 am
對方先後放左兩次錢入法庭,我都唔要,因為律師話可从囉多d,我最後簽左唔要(因要14曰內要復)判傷結果今個星期內會知,如果出來結果個賠償係底個對方個價,係咪我打輸左,要賠相方律師費,我可以點做?如果我而家要返可以嗎?對方會比返佢最後出個過賠償我呢?

回答 (1)

2009-04-01 7:31 am
✔ 最佳答案
既然你已經取得法律援助資格,仲有乜好驚呢;而且你又有代表律師,點解唔去搵律師問個清楚呢?
對於工傷補償的訴訟,絕大部份個案都會和解收場,因為對方(保險公司)根本唔希望上庭,因為上庭所需的費用,隨時大過賠給你的補償金額,況且你更得到法律援助,可以說是用公帑同佢地打官司,訴訟時間拖得越耐費用越恐怖,所以到最後保險公司絕大多數會軟化,盡量合理地滿足你索償的要求。
但庭外和解並不是一兩次就可以達成協議,一般都需要三五七次才達至最終的和解,頭兩三次的和解金額多數係雙方角力的測試,既然你的代表律師認為可以再提高和解金額,你應該相信律師的專業意見。
判傷最主要的目的是由勞工處處長簽發「評估證明書」,當你收到後你會發覺(b) 項「受傷情況」的描述,祇有一至兩句的報告,此報告根本無助於訴訟;按照程序,你的代表律師應該會委聘專家醫生為你作詳細評估,然後撰寫詳盡的醫學報告交上法庭作為索償的陳述,如果你發覺並無此一步驟,奉勸你從速更換代表律師吧!
關於訴訟敗訴的結果,的確是要承擔雙方的律師費、大律師費、堂費和所有雜項費用,但因為你持有法律援助的資格,這些費用會由法律援助署支付,你最多祇是負擔分擔費的部份而已!
至於你拒絕和解之後,又想接受先前對方提出的金額,這方面要視乎個案的進程,對方會否接受你的要求,很難會有確切的答案。但現階段你不同過份憂心,照估計對方很快便會提出第三次和解的,到時再詳細考慮吧!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my_answer?show=HA0052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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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8 15: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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