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 責
海 關 關 員 主 要 負 責 執 行 有 關 保 障 稅 收 及 徵 收 稅 款 、 緝 毒 、 反 走 私 和 保 護 知 識 產 權 的 執 法 工 作 。 海 關 關 員 須 受 紀 律 約 束 , 並 要 穿 著 制 服 、 佩 帶 槍 械 、 不 定 時 工 作 及 有 需 要 時 在 香 港 特 區 以 外 的 地 區 工 作 。
入 職 條 件
(a) (i) 在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有 五 科 成 績 達 第 2 等 級 / E 級 或 以 上 , 或 同 等 學 歷 或 (ii) 在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有 三 科 成 績 達 第 2 等 級 / E 級 或 以 上 , 或 同 等 學 歷 ;
(b) 符 合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 即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中 國 語 文 科 及 英 國 語 文 科 成 績 達 第 2 等 級 或 以 上 , 或 同 等 學 歷 ;
( 註 : 上 述 (a) 項 的 科 目 可 包 括 中 國 語 文 科 及 英 國 語 文 科 。 )
(c) 通 過 遴 選 程 序 ;
(d) 通 過 視 力 測 驗 ;
(e) 通 過 色 覺 測 試 ;
(f) 能 操 流 利 粵 語 ; 及
(g) 必 須 是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
培 訓
新 聘 任 的 海 關 關 員 將 接 受 為 期 約 20 星 期 的 留 宿 入 職 訓 練 , 而 試 用 期 則 為 期 三 年 。
香港海關
電話號碼 2852 3184
傳真號碼 2852 3278
地址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三十八號海港政府大樓九樓香港海關人事部聘任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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