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將於明天(3月31)向公司提出辭職
法例規定30天通知
我打算4月30日作為last day (剛好一個月通知)
出糧日為每個月20號, 對上一次出糧係3月20號, 自動轉賬形式
而我還有12天有薪假期未放
想問:
a) 4月20號時公司會否先發一個月人工給我, 然後4月30號last day時再發另一張4月21-30日+12日有薪假期的人工的支票?
還是...
b) 4月20號公司不會發人工給我, 然後到4月30號先將3月21-4月30號 + 12日有薪假期 (總共一個月零廿二日) 的人工給我?
請深懂人力資源的人解答!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