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香港是「先敬羅衣後敬人」的地方,您同意嗎?為題, 請賜正有否離題及能否在會考及格...
俗語有云「先敬羅衣後敬人」,指古代達官貴人、紈絝子弟穿以名貴輕絲巧製的衣服,為的是特顯其身分地位;引申為勢利和以貌取人。魯迅的如椽之筆,把身穿破爛長衫,站在外廰短衣幫群中呷酒,卻不屑與他們為伍的孔乙己寫得絶活,這都教人知道服飾就是身分的象徵。
香港經濟以商業作主導,要維持競爭力,不斷創新的包裝尤其重要。常見到明星或歌手身穿不同名牌,或標奇立異,且不日便轉換造型,或留長髮,或蓄長鬚,以嶄新形象示人,常常予人耳目一新的感覺,更有些逕自創造自己品牌,以領導潮流為目的。青少年在潮流影響下,紛紛以一身名牌為榮,更視一些身穿樸實服飾的朋輩為落伍、異類,且加以排擠,在這「人靠衣裝」的價值觀下,較為窮困的以免被人揶揄戲謔或成為落伍一群,寧願節衣縮食也要成為潮流的一份子。雖然是負面例子,但衣著委實是年輕一代維繫朋輩關係的橋樑。
再看中環或尖沙嘴,不難發現無論是管理階層,抑或傳銷營業員,他們都是西裝筆挺的。在電視裡經常看到勞工處呼籲求職者要衣履整齊,給僱主良好印象。也曾見過高級餐廳貼有「衣履不整、恕不招待」告示,驅趕穿牛仔褲、白布鞋的顧客,像要歧視人的衣著,不尊重人權似的。所以不同場合配合不同衣著面對不同階曾的人是所當然的, 否則招來白眼。也揭示衣著得宜對相方初次見面的印象起了積極而正面的作用。
可能有人會問,香港首富之子李澤楷,當年電訊盈科記者會,下身穿牛仔褲、白布鞋,上身外披一件西裝褸的造型,與傳統西裝大相逕庭,卻被稱為有創意,流行一時,這不算是例外嗎?須知道李氏已是香港數十年知名人士,他家族成員身分毋需再以外觀去肯定。那怕紅星劉德華穿短褲拖鞋出現於公眾地方,路人只會道他正在拍劇,思量何時在戲院上映罷了。由此可見個已被社會肯定或受敬仰的人, 衣著對他形象影響相對降低, 甚至微不足道。
更有些男網民在網上訴說,香港女性眼光低俗,冠以「拜金女」稱號,選擇異性以資產身家為首選條件, 因為能滿足其虛榮心,所以緃然一身名牌, 也毋需尊重她們。無疑我相信會有這類人, 但將心比己, 正常人會選擇與衣冠楚楚還是不修邊幅異性交往, 再者更不能以偏概全否定香港人「先敬羅衣後敬人」的價值觀。
在我來說, 這俗語重點在於個「敬」字,眼是靈魂之窗,觀感是人類探索世界的第一感, 固然以勢利眼光睥睨別人衣著是不對, 但如果因尊敬在適當場合衣著得宜繼而得到合理尊重, 則並沒有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