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急人士有關接贓,希望能夠得到法律界人士的解答,謝謝邦忙!

2009-03-27 8:35 pm
本人於今年1月份收到大陸表弟交來的1隻名貴手錶(是通過舅父來香港旅遊交給我的),表弟說手錶壞了,叫我拿去總代理詢問維修費用,總代理說需要寄去瑞士檢查,費用 8000-20000不等,表弟便叫我拿去二手店詢問回收費用,因為他要比較一下兩者的價錢相差多少.於是本人便又再拿去二手店詢問回收費用,怎知原來那隻手錶是此間店鋪於2年前被盜竊的,因此本人便給警方拘留了,最後以10000元自保,這樣連續保了3個月,個個月都要去警署報到,而最後是3月26日又是再轉擔保,但是警方對本人說,他們會將這個案件轉去律政署,看他們是否會控告我?叫我4月27日再返警署報到.當日拿去那間店鋪問價時,我是帶了1個10歲小童和1個2歲bb和本人的姐姐,便衣警察亦都知道的,而且本人在問價時,覺得店主都很可疑,於是本人亦有報警,而且本人根本由頭到尾都不知道手錶是贓物,而且本人從沒有犯罪紀錄,在拿去問價前,本人是先拿去總代理詢問維修費,現在本人很心急,好像是在等待審判的日子來臨,現本人想問問,警方是否會將這案件送去律政署?如果送去律政署是否可以告得入呢?煩請邦邦忙回答,謝謝!
更新1:

還有一點就是,警方落口供時,并沒有將我有拿隻錶去總代理維修一事記落部,警方的重點是放在隻錶在你處,你就是有嫌疑,而不去聽我將來龍去脈說清楚,因為在口供內并沒有紀錄拿去總代理維修一事,及當時我都有報警,這樣會不會影響律政署的決定呢?

回答 (2)

2009-03-28 12:46 am
✔ 最佳答案
1. 警方將案件 file 送去律政署, 係正常法律程序, 每單 (落咗簿) 嘅案件都會咁做. 因為警方只係負責查案及取証. 控唔控告你, 由律政署睇完 file 先決定.
2.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24條 - 處理贓物罪:

任何人如知道或相信某些貨品是贓物而不誠實地收受該貨品, 或不誠實地從事或協助另一人或為另一人的利益而將該貨品保 留、 搬遷、 處置或變現, 或作出如此安排, 即屬處理贓物. 循公訴程序定罪後, 可處監禁14年.
入唔入到罪, 好大因素係 "你是否知道或相信該錶係贓物". 舉証責任在控方, 從你單案睇, 控方要毫無合理疑點地証明你 "知道或相信" 該錶係贓物, 係有難度嘅. 因為你舅父及代理可做証, 証明你表哥交隻錶俾你時, 你係無理由去懷疑隻錶係賊贓. 而且要賣贓物亦唔會先攞去總代理維修咁唔合常理. 喺疑點利益歸被告嘅情況下, 係好大機會告唔入嘅.


2009-03-27 18:52:11 補充:
當然會. 你有權更改 / 增删口供. 點解你當時唔做? 如果真係告你, 你可同律師講, 佢會識點做.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11-05-25 10:38 am
hello'

我朋友情況同你一樣,又係上年12月攪到而家(5月)都未完,上次(4月)去左2次,又係話下次就有結果,想問下你而家件事完左未?你最後轉左幾多次擔保?

謝謝你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4:2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327000051KK0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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