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其實你的臨約中應該寫得很清楚 , 你的責任去到哪裡 , 因為每張臨約條款不同 , 我只能以正常情況給你建議 . 你簽的是臨時租約 , 基本上如果你不想租這個舖位 , 只是損失臨時訂金及雙邊佣金 , 而雙邊佣金通常都可以打折頭 , 視乎你和代理私底下協議 .
租約簽訂了 , 你想要求減租是很困難的 , 對方不答應是可以理解 , 因為你已經落訂了 , 正所謂 望都望你撻訂啦 .
臨時租約上有訂明交收日期 (即簽署正式租約日期 ) , 無論哪一方在此日期當天不出現 , 必須依照合約賠償 , 而代理亦有責任安排你們簽署正式租約 , 所以你不必太擔心 , 無論業主回不回覆 , 都要依照臨約處理的 .
現在這刻你沒有任何事可以做 , 也沒必要出律師信 , 因為還沒到最後限期 , 要等最後限期後業主不出現 , 才能作出行動 , 不過我看不出來為什麼業主不出現 , 因為不出現要賠訂和賠佣 , 不賠償的話你可以經小額錢債追討 , 甚至入稟釘他契 .
理論上你不會訂金和舖位都沒有的 , 如果業主不依臨約簽署 , 你可以要求賠償 , 如果業主不賠償 , 你也有權法律追究 , 代理亦有責任提供資料幫助你去追討 .
不過私人奉勸一句 , 現在生意很難做 , 如果你真的沒把握 , 或者寧願損失少少(訂金和佣金) 不要做 , 免得日後進退兩難 , 煩惱更多 , 但如果你堅持想試 , 大家亦會在此祝福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