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意一直不願為難對方,只是因自己無法陳述車禍當時之狀況。只記得行駛路線。本人是直行車,對方是對向來車要轉彎。去鑑定也只是想知道對方的筆錄如何做。
本人因這場車禍,本在就讀夜間部,今已休學。且單眼視障已確定,殘障手冊已下來。因車禍受傷之眼視力已低於0.01以下,醫生判定為法定失明程度。本人還有其它受傷之部位,十字韌帶斷裂,經醫生診察後,建議復健半年,無法自癒再手術。
車禍至今已近5個月,已調解過2次。對方駕駛貨車,本人駕駛重機車。本人才20過半,對方已逾40才。
因對方一直無誠意要調解,上調委會皆無聲以對。不得已只好提出刑事傷害告訴。
現,就快開偵察庭了,本人要的,真的只是產險該賠的金額,認殘部份已確定,但該產險卻堅持連強制險可以先申請理賠的~實支實付.交通費~卻都不願賠。還明擺著說要等和解時再一起賠。
我本是個職業婦女,這場車禍真的快把我逼瘋了。我從有能力工作到全仰賴人資助。外子現也臨無薪休,還有2幼子要扶養。我真的就算想復健,也很難持續半年。因為真的生活有困難。
想請教旭,本人無法重述車禍當時狀況有差嗎?我又該怎麼做,已確保自己的權利....
更新1:
不單是請教旭,也請知識達人給點建議,感激不盡!!
更新2:
野鴿子~ 鑑定結果,也沒所謂的幾比幾,我原先以為鑑定會有肇者比例....唉.. 鑑定意見如下:對方於交岔路口左轉彎未讓對向直行車先行,為肇事主因 我方車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疏未減速慢行.未注意前車狀況,為肇事次因。 對方在筆錄有說謊,說車速才20。20的車速怎可能在撞擊後還滑行4~5公尺才停下來。 本人在車禍半個月後才去作筆錄的。因警員要求要盡快,本人在送醫當天醫生也向警方說本人狀況無法作筆錄。 現場路口無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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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版大的意見~~ ~小奇~ 強保法的相關條文有較新的嗎?亦或從哪查可查到? 本人在提刑事告訴時忘了附帶民事,後有再去法院詢問,如民事請求賠償要並行,需先繳一筆錢,若不想繳這筆錢,就要等刑事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