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前天開車載我於路上直行欲左轉時, 在分隔島上與一名對面騎機車而來的女子發生碰撞, 該名女子連車倒地後有腳偒送醫治療,我與先生則無受偒,可能是有路人報警故員警有過來現場處理,作完雙方筆錄後我們即離開, 但目前我們尚未不知道肇事責任在哪一方, 對方現在也不說清楚想要如何處理,現在該如何處理後續問題?
請問一、汽車強制險是否有理賠對方受偒醫療的費用?
若有的話, 我們還需負擔其他費用嗎?
二、我知道保險公司一旦出險的話, 隔年汽車保費就會增
加, 若不要通知保險公司理賠, 但警局又有記錄在, 這樣
隔年保費是否會增加?
三、如何與對方和解?可在哪裡進行和解?
四、還有哪些需注意的地方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