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香港已經廢除死刑
以前執行環首死刑
繯首死刑是要求死囚站在沙包上,頸項套上麻繩,當行刑者一把扳手推下,死囚站立的沙包會跌落一活門內,死囚隨即被麻繩纏著頸項,其頸椎骨亦因為受壓折斷而氣絕身亡。
法官在判刑時會在頭上披上黑紗,並當場宣判:「被告因犯謀殺罪,依例判處繯首死刑,直至氣絕身亡為止」。
1966年以前,香港通常對以下罪行判處並執行死刑:
謀殺
以暴力作海盜
1965年英國開始停止執行死刑。當時作為英國殖民地的香港於1966年起跟隨宗主國,停止執行死刑。1966年11月16日是最後一日執行死刑。
但1966-1993年的香港的法例中仍然保存死刑,而法庭亦會依據法例,判處犯人環首死刑。不過所有在當時被判刑的死囚,都會一律自動由英女皇赦免,改為終身監禁。
到了1993年,香港修訂法例,以終身監禁作為最高的刑罰,正式廢除死刑。香港於1997年7月1日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但沒有跟隨中國恢復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