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取回最終離婚令

2009-03-26 1:44 am
我曾在2005年辦了離婚手續,記憶中我已收到暫准離婚令,但肯定的是沒有收過最終離婚令. 當時我並不為意,因沒有想過再婚. 但今天決定再婚的我,才發現我需要這張最終離婚令. 請問我需要辦什麼手續先可取回這最終離婚令呢? 時間要多久呢? 因我現在居住外地,而我的婚期是在7月中,在外地舉行....而我五月會回港,所以想知道能否在五月份可取得文件呢?
更新1:

由於我身處外地,文件可能在香港,但其實都可能已遺失了, 如果連暫准離婚令也沒有, 還可以取得絕對判令證明書嗎?

回答 (2)

2009-03-26 2:16 am
✔ 最佳答案
你收到嘅係 "暫准離婚令 (Decree Nisi)". 在發出"暫准離婚令" 後六星期內, 如無人反對你離婚, 你會收到一張 "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通知書" (表格5).
填妥通知書後交回法庭, 就可向法庭申請發出 "確認臨時離婚令証明書 (Certificate of Making Decree Nisi Absolute)", 即俗稱 "絕對判令證明書".
你無 交回表格5, 所以你收唔到絕對判令證明書. 你可帶埋張暫准離婚令去家事法庭, 攞張表格5填, 交番就 ok. 會在3星期後收到絕對判令證明書.

2009-03-26 16:18:11 補充:
可以. 最緊要有你身份証. 其實你只需寄回表格5就ok. 但你趕時間, 所以先叫你自己去.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16-06-07 6:53 am
how can I apply a copy, I lost the oringal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00:2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325000051KK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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