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寵物店僱主,欺壓員工,我應怎樣做,請給點意見

2009-03-24 7:59 am
前兩日响勞工署網站,揾到份兼職,一星期返一日,朝十點半至七點半,人工220元一日,,食飯時間,半小時,,諗住好過無,做主先,
( 係做寵物美容助理 )

點知返工第一日,個無良僱主要我簽份員工守則,內容大致如下:

~ 若員工於工作時損壞公司物品,需全數賠償
~請病假的話,若公司有任何營業額損失,需一律賠償
~攞咗我既住址証明,話要嚟報稅( 而家無做,好驚佢會告我,話我唔做,要我賠償佢公司既生意損失)

跟住再同我講,食飯半小時,要買飯返嚟食,

諗住是但啦,我都係一星期返一日,至多做嘢小心啲囉

點知由十點半開始做到兩點半,無停過,中途休息一陣飲啖水,都話你,真係要做死你為止,做足九過鐘,

終於捱到兩點半,食飯,食個飯盒都唔過十五分鐘,就要我即刻做嘢,( 見工時,唔係話明" 食飯時間半小時咩)

我忍無可忍,同佢講話唔做,佢要我做到收工,我唔肯,要即走,但上半天人工無得出,最後我都係走咗( 唔想再比佢欺壓)

我好想知道,有無方法可以告呢啲無良僱主,等唔好再有人比佢欺壓,

大家認住呢個地址,唔好去見工,(除非,你覺得無問題啦)

地址: 香港般含道地下3號 A ( 係寵物店)

**佢呢間鋪,最鐘意請 學生哥; 貪佢哋咩都唔識,可以不停剝削佢哋,

回答 (4)

2009-04-01 8:28 am
✔ 最佳答案
不用擔心. 那份「員工守則」簽了也是無效的, 原因如下:
~若員工於工作時損壞公司物品,需全數賠償
[ 只能扣除相等於僱主的損失 或 港幣300元, 以較小款額為準 ]
~請病假的話,若公司有任何營業額損失,需一律賠償
[ 如僱員因病而無法上班, 並且能在事後出示有效的醫生証明, 僱主需要支付等同4/5工資作為疾病津貼 ]
~攞咗我既住址証明,話要嚟報稅
[ 僱主有責任替僱員報稅, 但僱員也可以同時自行向稅局申報; 其實, 我知道有部份不良僱主會虛報僱員人工以減少稅款, 因此, 我建議你自行向稅局再申報一次, 說不定會有意外的收穫 」
另外, 只要你是正式離職的話 (一個月前書面通知 或 賠償一個月的代同知金), 對方是不能再向你追究的; 但是, 由於你只做了一天, 因此可以即日通知就可以正式離職.
不過, 你是無法控告對方的, 因為他的行為還沒有違反法例.

2009-03-28 9:10 am
你可以到勞工署追回半天的人工, 因為你做了半天的工資是可以討回的, 首先打電話回去叫個衰老闆在你離職後7天內比番人工你, 如果佢唔比, 你上勞工署投訴佢

而根據勞工法例: 並沒有寫明你可以去幾多次廁所, 飲幾多水, 所以是不可以投訴的, 下次你遇到佢話比半小時食飯時間給你, 你可以在食飯期間拒絕佢既要求, 而佢因為咁樣而炒你, 你可以告佢無理解僱, 去勞工署投訴

我覺得你點都好fight番d人工, 如果唔係就中佢計啦, 相信你不是第一人, (remind你, 寫地址唔好寫全部, 加x, 因為人地可以告你架, 快d 寫番好佢)

而當中所寫的無理條例, 特別是" 請病假的話,若公司有任何營業額損失,需一律賠償" 根本沒是不知所謂的條款, 1. 如果你驗左, 根本亦無需要理會, 因為這是不合理的法例, 所以唔駛理佢, 不過我擔心你的住址證明, 因為根本無此需要, 以你老闆咁衰, 我怕佢拿去借錢或有其他用途
2009-03-27 12:26 am
嗯....我覺得很難告
首先...那個守則你可以簽可以不簽
老板沒迫你....
第二...你說由10點半做到2點半沒停手....
說真一句...忙的時候難道還要給你休息1小時
現在你是返工不是返學
(返學還會有個小息...返工沒小息這東西)
老板用220一天請你...當然要用盡你....
而且老板請人都是真的需要人手...
相信很少老板會用錢請一個人回來閒坐....

你說中途休息一陣飲啖水,都話你
那個中途休息多久?在什麼時候休息(人客很多還是人客少時)
不過如果真的飲啖水...那就離譜了一點

至於食飯時間要你做事...你沒詳細說明什麼情況下發生
所以也很難說...
如果你食飯時間有幾個客人入來...而剛好又沒人手時
老板自然會要求你幫手招呼人客.....

不過都提醒一句....就算你只做了半天....
老板是有責任給你半天人工
不可以說你立刻走就不給人工.....

另外感覺你應是剛畢業的學生吧....
2009-03-24 8:04 am
去勞工署告佢low,
或者去報警,

聽你咁講, 間野都好有問題…
走係應該, 而且人工又唔係多…
咪做 la… 出面大把好工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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