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夥的例子

2009-03-24 6:15 am
普通合夥的例子 加該例子的詳細資料 如合夥人

回答 (1)

2009-03-26 5:19 am
✔ 最佳答案
例子?
其實好多行業都會有。
最常用的例子係律師、醫生。
因為佢地冇得以有限公司形式去開。
SO 好多時都有有限合夥人同曾通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只需要給現金,如果公司有咩事(如醫生判斷錯誤,個病人死咗,佢家人要CLAIM 賠償),都唔使上身(只需要給投資那個錢)

但無限合夥人,要上身,陪自己的個人資產 (法庭會判決)(分分鐘要破產)。

以下係有關合夥的更多資料,可以參考,希望幫到你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1.gif


http://hk.promo.yahoo.com/sme/content.php?read=af203cb19f880c135650faa400fb92d6&cat_id=1&subcat_id=9

合夥經營(Partnership)是指一人與其他人合夥經營的牟利業務。《合夥條例》界定合夥是指存在於共同經營生意以賺取利潤的人士之間的關係。合夥商號最多可以有20名合夥人。合夥人的權利及責任,包括他們與外人的關係,受合夥協議(口頭或書面)及《合夥條例》規管。商號內每位合夥人都是代理人,其中一合夥人的行為,對其商號及夥伴均有約束力,除非該人其實無權處理該事務,而與之交易的人知道他無此權力。
對於合夥商號來說,每位合夥人共同承擔公司所引致的所有債務和責任。 另外,合夥經營的店舖在法律上,並不算是一個獨立法人。因此,如果合夥經營的舖觸犯法例而被指控,各合夥人亦會被起訴,並須負上法律責任,如入獄及作出賠償等。 而合夥經營還可以分拆為兩類:第一類是普通合夥 (GeneralPartnership) ,第二類是有限合夥 (Limited Partnership)。
普通合夥的合夥人,稱為普通合夥人或活躍合夥人(除了投入資本外,他們會參與店舖的日常運作),須負上無限債務責任 (UnlimitedLiability)。如果店舖破產,普通合夥人或需要使用自己的資產及財富來償還店舖欠下的債項。 至於有限合夥,則至少要有一個普通合夥人負上無限債務責任,其餘的可以是不活躍合夥(Limited or SleepingPartner,他們只提供資本,但卻不參與店舖的日常運作。),他們享有有限債務責任,即他們對公司的債務只限於自己所投入資本的金額。以合夥協議下經營的商業機構,須向稅務局轄下的商業登記署辦理商業登記手續 。商業登記必須在開業後一個月內進行。




收錄日期: 2021-04-24 22:36: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323000051KK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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