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日响勞工署網站,揾到份兼職,一星期返一日,朝十點半至七點半,人工220元一日,,食飯時間,半小時,,諗住好過無,做主先,
( 係做寵物美容助理 )
點知返工第一日,個無良僱主要我簽份員工守則,內容大致如下:
~ 若員工於工作時損壞公司物品,需全數賠償
~請病假的話,若公司有任何營業額損失,需一律賠償
跟住再同我講,食飯半小時,要買飯返嚟食,
諗住是但啦,我都係一星期返一日,至多做嘢小心啲囉
點知由十點半開始做到兩點半,無停過,中途休息一陣飲啖水,都話你,真係要做死你為止,做足九過鐘,
終於捱到兩點半,食飯,食個飯盒都唔過十五分鐘,就要我即刻做嘢,( 見工時,唔係話明" 食飯時間半小時咩)
我忍無可忍,同佢講話唔做,佢要我做到收工,我唔肯,要即走,但上半天人工無得出,最後我都係走咗( 唔想再比佢欺壓)
我好想知道,有無方法可以告呢啲無良僱主,等唔好再有人比佢欺壓,
大家認住呢個地址,唔好去做工,(除非,你覺得無問題啦)
地址: 香港般含道地下3號 A ( 係寵物店)
**佢呢間鋪,最鐘意請" 學生哥" 貪佢哋咩都唔識,可以不停剝削佢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