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誤殺大概坐幾多年監?

2009-03-24 2:46 am
A因老婆被打,車被燒,而殺左個B,係有計劃的,咁係米屬自願誤殺,如果係大概坐幾多年監?如果5係又係咩罪,大概坐幾多年監?
更新1:

但係佢被「激怒」了,那不是屬於自願誤殺嗎?

更新2:

thx

回答 (4)

2009-03-24 6:37 am
✔ 最佳答案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條 :謀殺
任何人被裁定犯謀殺罪, 即須被終身監禁. 但如法庭覺得被裁定犯謀殺罪的人在 犯罪時不足18歲, 則法庭對該人應判處終身監禁抑或較短刑期的監禁, 具有酌情決定權.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7條:誤殺:
任何人被裁定犯誤殺罪, 可處終身監禁及罰繳由法庭判定的罰款.

自願誤殺和非自願誤殺只是法理上的分析,實際上一并會用誤殺黎起訴。誤殺既刑期視乎案情,由法官酌情決定。誤殺一般要坐十幾年,但最低既六七年都有。

但係,睇個case,係謀殺,唔係誤殺。謀殺成立係一定終身監禁!

自願誤殺即原本符合謀殺的定義,但因一些原因下調到誤殺。原因包括:挑釁 (provocation)、神志失常 (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協同自殺

A個情況唔係挑釁

殺人罪行條例第4條:激怒
在謀殺罪的檢控中,如有證據可供陪審團裁定被控人在案發時被激怒至喪失自我控制(不論激怒因素是行動或言語或兩者兼有),則被控人所受刺激是否足以令一個合理的人作出被控人當時的作為的問題,須由陪審團裁定。在裁定該問題時,陪審團須根據其認為有關行動及言語會對一個合理的人產生的影響,考慮所有該等行動及言語。

所以,法律上既「激怒」唔係你話怒就怒,有嚴格規定:
1. 案發時被挑釁。由於A唔係因老婆被打,車被燒而即刻殺左個B,已經唔符合依點
2. 喪失自我控制。A有冷靜期,加上有計劃,根本唔係喪失自我控制。依點係指血上腦個d情況
3. 陪審團裁定該挑釁足以令一個合理的人作出被控人當時的作為。 陪審團應該會覺得老婆被打,車被燒,而殺人唔合理羅....

A謀殺中左9成,除非俾佢憑發瘋 (insanity)甩身或精神失常 (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 下調到誤殺


2009-03-23 22:40:08 補充:
唔小心殺死佢係"非自願誤殺"

2009-03-23 22:56:12 補充:
喪失自我控制要係突然同臨時架 (sudden and temporary loss of self control)。英國著名殺夫案 R v Ahluwalia [1992] 4 All ER 889中,老婆長期被老公虐打,懷恨在心,於是!!!!有計劃!!!!買定晒汽油,趁老公睡覺時淋汽油燒死佢。佢辯稱自己有"被虐女人症狀" (battered woman syndrome),被長期激怒。法庭唔接納佢既辯護,因為佢有計劃而且有幾個鐘冷靜期
2009-03-25 12:06 am
大概坐30-70多年監...佢有計劃=佢要殺啦! 佢唔係屬自願誤殺...
參考: yurtyur5uj
2009-03-24 3:28 am
因老婆被打,車被燒,而殺左個B,係有計劃的,大概坐約10至16監
2009-03-24 2:50 am
大概坐30-70多年監...佢有計劃=佢要殺啦! 佢唔係屬自願誤殺...佢係殺d人..自願誤殺概係唔小心殺死佢!!

收錄日期: 2021-04-19 13:45: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323000051KK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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